法律援助服务指南
一、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人民政府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的法律咨询、涉法事务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二、法律援助是否完全免费?
法律援助经费全部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无需承担法律援助人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费用。
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民事类: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十一)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十二)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十三)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刑事类:
(一)未成年人;
(二)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
(三)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四)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五)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
(六)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怎样认定经济困难?
如有下列材料,可认定为经济困难
(一)农村"五保"供养证;
(二)城市"三无"人员证;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四)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决定;
(五)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或者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
(六)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
(七)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
(八)法律、法规或者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能够证明申请人经济困难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五、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范围
(一)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二)农民因使用假冒伪劣生产资料(种子、农药、化肥、农业机械等)请求损害赔偿的;
(三)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其监护人侵害的;
(五)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六)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的;
(七)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的;
(八)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的;
(九)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其近亲属;
(十)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其近亲属;
(十一)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
(十二)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之日起12个月内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人员;
(十三)市外来渝因涉嫌犯罪被羁押且无法联系近亲属的人员;
(十四)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十五)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十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到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诉讼事项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属于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的,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向有权处理机关所在地、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法律援助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说明表;
(四)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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