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延期审理通知书
南岸府复〔2024〕243号
谢祥惠:
你对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未履行法定职责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因情况复杂,本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延长行政复议审理期限30日。
特此通知。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62923268)
主送:谢祥惠;
抄送:南岸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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