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2021年11月10日公告)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南岸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审计理念,精准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三大攻坚战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任务,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23个,查缴及督促被审计单位上缴或归还财政资金27560.86万元,核减政府性工程投资5582.87万元,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56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全区各部门、各镇街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抓好“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强财政管理,加强收入征管,积极贯彻各项政策,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政保障,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盘活资金、保障重点支出,累计安排上级和区级各类产业扶持资金4.3亿元,落实减免租金、稳岗返还、失业保险等扶持政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重点保障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推进大南山精品文旅示范工程、两江四岸百里城市国际黄金旅游带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较好发挥了政府投资的引领带动作用。
——民生事业保障有力。支持医疗卫生、教育、社保、就业、环保、乡村振兴等重大民生资金保障,确保基本民生投入持续增长,全年教育、卫生健康事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分别增长7.4%、21.2%和3.5%。
——绩效管理深入推进。出台《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健全完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对93个区级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着力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财政预算执行相关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2-5月对南岸区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组织财政收入方面。截至2020年末,1个单位“三金三乱”资产处置等收入863.6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2.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一是区财政未将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区财政未将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完整编入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5,328万元。三是区财政将应落实到具体部门的疫情防控补助专项资金、行政中心改造经费等资金1435万元纳入直编预算。四是预算编制系统基础信息不完整,在无车辆和房屋等资产信息的情况下编制了相关预算。五是直编预算93,116万元未按规定在6月30日前落实到具体单位。六是区财政未报经区政府决定,直接动用预备费15,000万元,其中超范围将预备费13,999.89万元用于过渡费、安置费、政府债券利息及费用等开支。
3.专项资金管理方面。一是专项资金15,446.9万元分配使用不及时。区财政局未分配专项资金242万元、超过30日分配4097万元、专项资金11,107.9万元未及时使用。二是1个单位审核把关不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补助158万元。
4.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区财政结转2年及以上专项资金10,395万元、8个单位2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5983.21万元、1个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基本支出结余26.95万元均未及时统筹。二是区财政局未按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部分违规事项设置预警。
5.财政管理的其他方面。1户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委托建设银行向重庆邮电大学附属企业重邮物业公司发放贷款20,000万元,用于重庆邮电大学“一场所两高地”项目建设。截至2021年5月末,上述贷款逾期未归还。
(二)区级部门及街道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南岸区审计局对6个区级部门、1个街道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预算编制方面。3个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2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
2.预算执行方面。一是2个单位在收到区财政局批复本部门预算后,未批复到下属单位,涉及金额3162.02万元。二是2个单位无预算采购固定资产128.06万元。三是1个单位无预算列支经费10万元。四是2个单位专项资金510.22万元,未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五是2个单位结余资金166.82万元未上交区财政,1个单位应交未交非税收入12万元,1个单位应收未收租赁租金7.2万元。
3.资产管理方面。2个单位新增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1个单位报废固定资产未及时核销,3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与中央和市级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一)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1.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审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中央下达我区新增直达资金150,223.95万元,主要用于抗疫相关支出及基础设施建设。审计重点关注新增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下达以及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落实使用新增财政资金帮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困难企业的政策不到位,房租补贴资金未给予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度帮扶。二是新增财政资金分配方向不符合政策要求。三是新增财政资金存在因项目进展缓慢造成资金闲置沉淀、违规扩大支出范围、资金未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未按要求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等问题。四是新增财政资金监控系统存在数据采集更新不及时、数据不够真实准确等问题。
2.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
南岸区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加大缓缴减免力度、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强化奖补资金支持等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及时补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10万元。二是施工单位未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26.8万元。三是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5万元拨付不及时。
3.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情况。
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精神,实现无争议欠款清零目标,清欠工作整体完成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南岸区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未按照相关工作的要求,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清欠工作例会。二是南岸区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未及时研究制定化解存在分歧账款的具体措施或方案。
(二)2020年中央和市级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对南岸区中央和市级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聚焦“六稳”“六保”、教育医疗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部署要求,对江河治理工程项目、医院建设项目、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等25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计划任务执行不到位。一是因建设用地未保障到位、前期调查规划不够充分,造成5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二是因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规划不能满足项目招商落地,造成1个项目停止实施。三是因前期准备不充分、未完成相关手续,造成4个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项目未开工建设。
2.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项目业主对招投标工作管理不到位,个别项目违背需求设置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代理工作失误导致二次招标、在第一中标候选人未按招标文件递交履约保证的情况下仍违规签订合同。二是合同执行不到位,个别建设工程未使用合同约定的品牌材料。三是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3个项目未按任务要求的有关技术标准建设、建设程序倒置、竣工验收不规范。
3.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个别项目因征地拆迁补偿审核把关不严、违规计提奖金,增大征地拆迁成本。二是个别项目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支付超出合同规定范围款项。三是1个项目中央专项资金闲置69.2万元未及时上交财政。
三、区级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20年南岸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积极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转型,加强对项目造价、资金、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控制不严问题仍较突出。7个政府投资项目(含14个独立工程),因工程量计算不实、新增综合单价调整、材料调差、未按图施工虚报投资等多计建筑安装工程费2942.84万元;因项目监理费取费基数调整、设计费多报、建设管理费归集错误等多计建设项目其他费2640.03万元。
(二)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
1.前期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设计失误被要求停工整改,增大成本32.51万元,1个项目前期场平未有效管护,后期加固增大成本约583万元。
2.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1个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1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建设手续实施施工。
3.招投标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投标人资质条件与现行建设备案要求不一致。
4.合同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项目未严格审核工程进度款,1个项目未经批准签订补充协议,更改合同调差原则增大成本36.18万元。
5.变更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部分设计变更依据不充分或未按规定报相应层级审批,2个项目项目部分施工内容未及时完善变更手续,1个项目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建设规模。
6.现场管理不规范。6个项目部分施工内容未按设计要求施工,虚报结算400.29万元,1个项目业主单位现场统筹管理不到位,导致交叉路口拆除重建增大成本27.05万元,1个项目未及时履行现场收方签证手续,2个项目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擅自调整管理人员监管不到位,1个项目参建单位现场管理不到位,导致绿化工程重复施工。
7.其他建设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相关各方未有效控制线路迁改工程成本,导致成本虚高196.25万元无法审减,1个项目项目工期严重延误,导致建设成本增加1116万元,1个项目档案资料审核不严,预验收会议资料与实际不符。
8.财务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增大财务成本1162.76万元,1个项目将其他工程项目费用纳入本项目核算,多计成本154.48万元。
四、其他重点领域审计情况
(一)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审计情况。全年审计2户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1户企业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2018—2019年净利润主要是靠评估增值形成,资产结构不合理,偿债压力较大,财务状况欠佳。
2.1户企业向两家施工单位出借资金15,000万元,均约定以待支付的工程款归还。截至2020年7月末,已抵扣本金10,416.49万元,尚有借款本金4583.51万元因未办理决算逾期未收回。
3.1户企业应收未收租金20.93万元,1户企业因未签订合同,应收未收服务费668.39万元,1户企业因账目处理不规范,少计营业外收入95.96万元。
(二)南岸区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南岸区2018—2019年度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部门单位7家和抽查8所幼儿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幼儿园建设及后期工作推进不及时。1个幼儿园新建工程推进缓慢,部分小区配套幼儿园竣工验收后未及时移交,部分改扩建幼儿园建设不符合标准。
2.教师队伍建设存在不足。一是保教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落实不到位。10所幼儿园园长未持证上岗,47所幼儿园132名教师未持证上岗,134所幼儿园413名保育员未持证上岗。二是公办幼儿园编制教师严重不足。三是公办在编教师和非编教师收入差距过大,同工同酬待遇难以落实。四是幼儿园教师未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3.幼儿园资源配置不均衡。部分乡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未达到100%。城市地区幼儿园数量规模不足,学位资源紧张。
(三)南岸区住房和城乡建委系统建设管理审计调查。对南岸区住房和城乡建委系统2017—2019年建设管理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建设行政审批改革的推进和落实、建设行业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建设行政审批改革的推进和落实不到位。一是1个行政审批事项未按要求调整审批时序。二是2个行政审批事项未按要求实行告知承诺。三是南岸区4类建设项目91件、重庆经开区2类建设项目3件行政审批事项超过行政审批改革规定的审批时间。四是南岸区6项281件、经开区5项62件行政审批事项未按“一张表单”的要求精简行政审批申报材料。五是网上审批大厅的审批指南未对“挂起”做出书面规范与说明,“挂起”事由不充分,办结时间未明确。
2.建设行业监督管理不规范。一是对部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质量监督人员人均监督面积超过规定的最大监督限额、未对辖区内跨区建站的混凝土搅拌站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等问题。二是对部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部分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就开始施工、未对部分危大工程的稳定性和使用安全进行论证和风险排查等问题。三是材料信息价格采集报送不规范,存在信息价格采集来源单一、信息价格与市场价格的符合度和可信度较差等问题。四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不规范,存在保证金应收未收、应免未免、应退未退等问题。
3.房地产行业管理调控不到位。一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监督不到位,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二是对个别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规模开发建设行为监督不到位,未对超越资质等级规模的企业进行处罚。三是对部分开发项目资本金监管不到位,存在2个项目监管办理时间滞后、8个项目资本金未及时足额缴存等问题。四是商品房预售资金首付款的监管不到位,存在未发现该项目预售资金、未及时纳入监管。
4.行政执法履职不到位。一是对部分企业未及时办理延期和变更手续、超越资质等级规模开发建设等违法事项应查处未查处。二是对部分同类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和结果不一致。
5.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开展安全等级测评和备案,2个信息系统部分功能设计有缺陷,部分信息系统建成后使用绩效差。
6.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区财政未及时下达2个项目的中央资金和市级资金,共计5050万元。二是对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造成74.13万元资金闲置超过两年。三是2个项目因进度缓慢,导致市级专项资金3370万元未及时使用。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对南岸区2018—2020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重点关注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政策执行、监督管理、相关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延伸调查了涉及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40家企业或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政策执行与综合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存在未按要求编制规划、区级规划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等问题。二是固体废物底数不清、报送数据不实。三是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滞后,存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不到位、主管部门未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企业主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问题。四是3个单位协作配合不到位,未实现对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的全流程管理。五是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1个单位未将汽车维修行业纳入应急预案管理;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滞后,延期完成2019年市级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六是监督执法不到位。抽查发现2个单位未按规定对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监管不到位。2家工业企业部分工业固废露天存放,地面铜粉撒漏,存在环境污染风险和安全隐患。
3.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污染防治监管不到位。一是对危险废物贮存监管不到位。部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规范,未建立危废贮存间而随意存放。二是对危险废物运输监管力度不到位,对道路经营运输许可资质审核不严、对违规运输监管不到位,存在超范围运输危险废物现象。三是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管不到位,2个单位掌握机动车维修企业底数不清、部分企业未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四是医疗废物监管基础工作不到位,医疗废物年报系统数据不能反映真实医疗废物产生数据,医疗废物贮存、收集转移管理不规范。
4.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工程回填临时消纳场管理不规范、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监管协作不到位。
5.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支付聘用人员工资和办公费,涉及金额36.64万元。
(五)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南岸区2019—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抽查部门单位23家、走访企业52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配套措施和任务分解落实不到位。1个单位未将区管理依据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却作为管理依据执行,1个农田建设项目在市、区两级重复立项。
2.区域整体评价工作未按进度完成。深化区域整体评估工作共计13项,9项未完成。
3.行政许可事项未完全实现网上办理。一是企业在注册登记时不能一次办理社保登记。二是抽查线下办理登记45家企业,发现有12家企业未在综合窗口领取税控设备。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只能通过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受理,还未实现渝快办“一网通”线上申请及审核,导致办理时间较长。四是新增企业营业执照现场办理存在让企业多跑路的现象。
4.“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不完善。一是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率低,评价未达到全覆盖。二是办事指南与实际办理时需要的资料清单不一致。三是电子证照应用场景较少。四是南岸区政务服务大厅身份认证服务单一,未能实现社保卡和银行卡的认证服务。五是电子签章系统未有效运行,影响“全程网上办”的推行。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发现的涉及制度和政策层面、重大损失浪费等方面的问题,区审计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报送专项报告或信息要情。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一是区领导亲自部署、督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均对上述专报、要情作出明确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并责成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实施专项督查。二是建立机制,压实责任。涉及财政财务收支的一般性违规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向被审计单位送达了审计结果、下达了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但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区审计局已按程序发送督促整改函。三是整合力量,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跟踪检查、建立巡审联动机制、促进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四是运用结果,明确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将审计整改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
截至2021年8月30日,已到整改期限的项目,除2个项目正在积极协调整改外,其余审计项目均已经整改完毕。整改落实情况已按要求和程序于2021年7月19日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对未整改到位的3个单位开展了专题询问。
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编制,加强业务培训,强化预算编制指导和约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着力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操作细节、科学制定指标体系,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大对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预算统筹保障能力。
(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财政部门要认真研判政策,加强与事权部门沟通,筛选出一批前期准备足、熟化程度高且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严格按转移支付管理使用规定及时分配下达资金预算,督促主管部门和项目责任单位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跟踪检查机制,并利用绩效跟踪检查结果做好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安排,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规。
(三)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加快项目推进,加强各主管部门的联动协调,推动项目土地、规划、前期工作等审批手续的办理。牵头部门应多与主管部门、项目业主沟通,分层次分领域协调办理,及时解决堵点卡点问题。二是加强规划引导。对区内建设项目进行充分摸底调查,结合区域发展战略、资源环境特点和产业结构等因素,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规模以上的项目储备库。三是严格建设程序。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项目业主履行法人职责,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手续,加强对现场的监管,规范各参建单位的建设行为。
(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一是认真对待项目前期管理工作。加强项目施工图设计的规范性,确保符合相关专业技术要求;严格项目建设程序报批工作,应按规定取得相关手续后施工,避免造成违法施工问题。二是规范招投标、合同管理及变更管理。着眼于堵塞漏洞,制定可操作性强、可执行的管理措施,发挥好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针对项目发包、项目合同签订、项目变更流程、项目现场收方标准等进行规范,拟定统一的合同模板,统一的变更流程标准及模板,统一的收方标准及模板。三是强化施工阶段对造价的控制。特别是对重大变更、重大隐蔽工程验收、涉及资金量大的材料核价等工作的监督,可根据需要组建临时督查小组,参与到相应工作中,并结合实际督查情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政府资金合理高效利用。四是加强项目结(决)算审核工作。建设单位应及时检查施工单位建设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结合项目施(竣)工图、施工合同等,认真审核工程量、清单单价、材料调差等的准确性,对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的未按图施工、虚假签证、高估冒算等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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