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境应急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重庆市委六届二次全委会精神要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科学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不断强化环境风险管控,着力提升能力素质,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南岸中展现新作为,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作出新贡献,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二、工作目标
提升风险排查、隐患整治、应急演练、快速处置、智慧应急、应急保障“六大能力”,健全南岸环境应急工作体系,压实环境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排查各类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严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风险排查。
1.深化风险评估和预案管理。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等级,登记信息,完善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在此基础上修订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拓宽风险排查渠道。加强与“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对接,做好环保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形成通报。及时办理“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中受理的群众投诉,依法依规公开信息。推广实施《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2年版)》,及时受理群众实名举报,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二)开展隐患整治。
3.开展隐患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两会两节”、汛期高温、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等专项行动,全面涵盖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国庆等重点节假日,深入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指导督促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做到辖区企业全面覆盖、隐患全面整改。
4.持续打好防范化解生态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对生态领域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要科学研判,主动防范,标本兼治,有效化解。
5.深化隐患治理全过程管理。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污染防治、综合整治、生态环保督察、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等各环节环境安全监管职责,并定期进行调度。
6.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修订完善同区级相关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
7.深化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开展区域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数据共享,确保应急物资共享、应急处置协作,共同防范化解长江上游生态环境风险。
(三)深化演练培训。
8.不断提升应急能力。要围绕深化“南阳实践”成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督促辖区环境风险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结合区域、流域生态环境风险特点,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
9.全面增强能力素质。开展“6·5”环境日、“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参加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岗位培训,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培训,督促环境风险企业开展环境应急培训。
(四)快速高效处突。
10.牢固树立“有事没事当有事准备,大事小事当大事对待”意识,坚决落实环境应急“五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信息、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和“属地管理,分级响应”要求,快速高效、科学有序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11.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和准备工作,在人员在岗位、设备在状态、处置在现场上下功夫。开展周期性及汛期、重要活动等临时性环境应急形势分析研判,对高风险区域、领域和自然灾害及次生环境事故等进行提示预警。
12.执行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报告渠道,实行信息“三级同报”机制(信息同时向区委、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杜绝迟报、瞒报、谎报、漏报。落实“三个不放过”(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要求,强化事件调查、隐患消除和责任追究。
(五)强化智慧应急。
13.提升信息化水平。填报更新《国家环境应急管理平台》有关环境应急物资信息。核查“重庆市环境风险指挥系统”中重点风险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空间数据,督促企业及时更新数据,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六)提升能力素质。
14.持续加强标准化建设。坚持把机构队伍建设作为能力建设的中心任务,结合实际,争取支持,加快推进环境应急管理专职机构建设,充实专职人员。深入落实与相关企业签订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协议》,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推动社会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参加环境应急业务知识培训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5.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结合实际开展环境应急物资补充、维护和更换工作,切实发挥物资装备能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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