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应对气候变化参阅材料》
(2021年第3期)的函
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发挥市场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国家于2011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并确定北京、天津、上海、湖北、广东、深圳、重庆等7个省市开展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重庆作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之一,积极推动我市试点碳市场稳定发展,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截至目前,全市碳排放指标累计成交量122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累计成交金额9031万元。
现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动态及我市试点工作情况整理印发给大家,供学习参考。
附件:应对气候变化参阅材料(2021年第3期)
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附件
应对气候变化参阅材料
(2021年第3期)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近期工作动态
2020年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配额分配方案》),《配额分配方案》明确了纳入配额管理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首次从国家层面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责任压实到企业。2019-2020年全国碳市场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共计2225家,其中涉及重庆的企业31家。
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启动,标志着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行业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引导气候投融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黄润秋部长在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指出:“持续推进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电力行业首批2225家企业纳入。”
2021年1月5日,生态环境部修订印发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1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修订印发《管理办法》对标习近平主席关于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的重要宣示,进一步加强了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为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现状
一、发展过程
2011年国家批准我市为全国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北京、天津、上海、湖北、广东、深圳、重庆)。
2014年4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4〕17号)。
2014年6月,重庆地方试点碳市场开市交易。同时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正式揭牌,成为国家9个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之一。
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在2018年之前,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2019年以来因机构改革转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截至2021年1月底,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运行了6个履约期(2013-2018年度),累计交易122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累计交易金额9031万元,分别占全国七个试点碳市场总量份额的3.37%、1.13%(上年同期分别为2.68%、0.65%),同比提高25.75%、73.85%,实现“量价齐增长”。
二、主要做法
(一)制度框架。
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建立了“1+3+N”的政策体系,其中:“1”为《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3”为《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试行)》《重庆市工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细则(试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碳排放交易细则(试行)》,“N”为《重庆市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重庆市碳排放配额调整方案》《碳排放登记簿系统操作手册》《工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指南》《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规范》《碳排放报告系统操作手册》《碳排放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等。
(二)管理体系。
重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由全市统一平台实施交易,建立了以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为核心的监管制度。
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碳排放权的监督管理和交易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综合协调。全市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碳排放权交易的日常监管、统计监测及牵头处置风险等工作。市财政、物价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管理工作。交易机构负责提供交易场所、交易设施、资金结算和信息发布等,并监督交易行为和资金结算。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受主管部门委托,按照规则对企业报送的年度实际碳排放进行核查,并接受主管部门安排的抽查考核。碳排放控排企业按要求报告碳排放、接受核查和配额清缴等义务,并可以按照规则进行配额交易。
允许机构和个人参与交易,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依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获得相应收益并承担带来的风险。
(三)覆盖范围。
根据《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重庆试点碳市场纳入了242家年碳排放超过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工业企业,主要涉及化工、建材、冶金、电力等高耗能行业,其排放量约占全市碳排放总量的50%。覆盖六种主要温室气体,并据核算规则折算为统一指标,即二氧化碳当量。六种主要温室气体: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
(四)运行机制。
重庆碳排放配额分配采取基于总量控制的申报制,采用控排企业2008-2012年历史最高值之和作为总量控制上限,结合国家给重庆下达的下降目标逐年对总量控制上限进行递减。
每一年度,按企业配额申报、配额分配、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第四方复核、主管部门审定、企业清缴的流程开展交易相关工作。企业按年度进行配额申报。主管部门根据碳配额分配规则确定并免费分发配额,允许企业拿到配额后出售其中不超过一半的量。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对企业的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采取抽查等方式进行第四方复核,最终完成企业排放量数据的审定。企业根据审定的排放量提交相应的配额完成清缴。
配额不足以履行清缴义务的,可以通过重庆碳市场购买碳配额用于清缴,配额有结余的,可以在后续年度使用或者用于交易。
(五)交易平台。
重庆碳排放权交易平台设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碳交易根据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品种为配额,基准单元以“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计,交易价格以“元/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计。交易方式包括公开竞价和协议转让。交易设置涨跌幅,不设底价。
为支撑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顺利运行,共建成重庆市碳排报告系统、重庆市碳排放申报系统、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簿系统、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四大信息平台。
(六)全国碳市场联建联维。
在全国碳市场开市后,重庆碳市场将形成双轨并行局面。2016年以来,重庆在建设本地碳市场的同时,也积极推进全国碳市场相关的企业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第四方复核、排放数据上报国家等工作。同时,2017年以来还作为全国碳市场联建联维的9省市之一,参与推进国家统一碳市场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联建联维工作。2016年,经国家发改委同意,成立了“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重庆)中心”,作为全国8个区域碳市场能力建设中心之一,配合全国碳市场建设开展能力建设培训工作。
[应对气候变化小百科] 按:最近中央部署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后,生态环境部提出2021年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有关“碳市场”的讨论又开始热络。
碳市场到底是什么?
碳交易市场,不是煤炭买卖的市场,这是二氧化碳的“碳”。简而言之,碳交易是指对依法取得的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利,即对碳排放权进行买卖。
碳交易市场怎么来的?
作为一种“资产”,碳资产原本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它既不是商品,也没有经济价值。然而,1997年《京都议定书》的签订,改变了这一切。
在合理容量的前提下,政治家们人为规定碳排放(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行为要受到限制,由此导致碳的排放权和减排量额度(信用)开始稀缺,并成为一种有价产品,称为碳资产。
其实很简单,为了保护地球、控制气候变暖的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全世界都在节能降碳,联合国根据各国发展情况,给予各国碳排放指标,而各国会对各城市、企业进行分配排放指标。
在总排放量一定的前提下,有些省市,实际的碳排放量可能低于分到的配额,或者由于做的好的省市实际的碳排放量低于配额,那么这些省市可以把自己用不完的碳排放量卖给那些实际的碳排放量大于分到的配额的。
同样,一个企业减碳做得好,可以把自己剩下的配额卖出去给那些配额超出的企业。有买有卖就形成了市场。如果价格走高,企业就会考虑把买配额的钱投入脱碳改造。这就是利用市场促进减碳的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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