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南岸区环保局为正处级政府职能部门,局机关内设机构3个,即:办公室、环境综合整治科和污染源控制科,下属事业单位3个,即南岸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南岸区环境监测站和南岸区环境宣教信息中心。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组织审查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督查、督办、核查各街镇和各部门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和限期治理制度;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出环境保护领域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1、本年收入4248.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3.96万元;上年结余434.15万元。
2、本年支出3346.4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30.04万元;医疗卫生65.38万元;节能环保3102.1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2万元;住房改革支出46.96万元;结转下年901.62万元。
基本支出1059.87万元;项目支出2286.62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30.0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26.7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5.3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1.0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7.97万元,其他医疗保障11.68万元,其他医疗卫生支出4.69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支出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46.96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3102.11万元,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594.36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574.51万元;污染防治345.75万元;污染排1364.49万元;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23。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5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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