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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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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关于南山片区限制二轮摩托车夜间通行的

通  告

南环规〔2025〕1号

 

为切实回应群众关切,有效治理南山片区二轮摩托车夜间噪音扰民问题,打造安宁、有序的城市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南山片区沿线声环境监测及风险评估结果,现就南山片区限制二轮摩托车夜间通行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二轮摩托车(电动、军用、警用、消防救援、医疗救治、从事城市公共应急抢险和社会公共保障服务的二轮摩托车除外;居住、工作、外卖配送等必须通行限行区域且无法绕行的二轮摩托车可以备案通行)。

二、限行时段

2025年8月25日起,每日22:00至次日06:00。

三、限行路段

南岸区黄明路(南山龙园至崇文路路口)、广黔路(工商大学3号门至黄沙坎转盘)、龙黄路(南山立交至崇文路路口)、福寿路、南山路、崇文路、向黄路、兴黄路、悠山路、文承路、南山公园路(南山植物园森林防火点至崇文路路口)、南山公园北路、腊梅园公路,以实际道路交通禁令标志为准。

四、违法处理

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25年8月25日起施行。

 

      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2025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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