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注册 部门街镇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搜索
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重大项目领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渝(南岸)建管公告〔2025〕10号项目受理及拟审批公示(告知承诺制2个项目)
日期:2025-02-17 16:33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5-02-17 16:33
字号:
分享:

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

受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及拟审批公告表

渝(南岸)建管公告〔202510

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期为20252172025228日(10个工作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www.cqna.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nahbjglk@163.com;联系电话:023-62825147023-62915003。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2号楼1707,邮政编码:40133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类别

受理日期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南岸区厚爱宠物医院中心改建项目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南路232-18

南岸区厚爱宠物医院中心设置有接待大厅、猫诊室、诊室一、诊室

重庆远弘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表

2.17

本项目增设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等手术功能,并在化验区和手术室分别设置一台医疗废水消毒设备。项目建成后的建筑面积约为240m2,共二层,一层二、化验室、卫生间、B超室、免疫室、药房,二层设置有隔离室、住院一、住院二、影像室、手术室和备用手术室等.

废气采用自然通风和排风系统结合的形式进行通风;病房设有紫外线灯管消毒杀菌;每天使用84消毒液、杜邦卫可等对医院进行消毒。废水化验室和手术室各设1台医疗废水消毒设备(投加二氧化氯消毒片)用于处理诊疗和手术器具清洗产生的医疗废水,医疗废水经消毒后与其他废水一并进入渝能汽配城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最终排入长江。

固体废弃物:医疗废物设置单独危废暂存间,内设加盖医疗废物收集桶。医疗废物使用医疗废物收集桶单独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动物尸体及病理组织暂存于医院冰柜,定期交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废紫外线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诊疗设备;宠物叫声采取加强管理进行控制。

2

重庆江新精神病医院改建项目

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街道茶亭街1

重庆江新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景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

2.17

本项目租用的为原重庆老鸭服饰有限公司老鸭羽绒服工厂店1#楼及附属建筑进行改造建设。占地面积约2350m2总建筑面积约5179.91m2设置有精神科、心理咨询科、儿科、中医科、内科、心生科、中医康复科、影像科、检验科等,住院床位117张。医疗级别为二级专科精神病医院。

废水10#楼设置为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60m3/d,各处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站,经格栅+化粪池+调节+A/O+消毒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长江

废气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引至8#楼顶排放。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经管道收集,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10#升顶排放。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恒温密闭储存、紫外消毒且及时清运并加强自然通风,可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柴油发电机尾气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噪声:水泵、供配电设备,污水处理站设施均布置于室内,采取墙体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生活垃圾:在每个房间和楼层过道设置垃圾桶,实施袋装分类收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污泥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掏、消毒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1个,位于1#楼一楼北侧楼梯间,建筑面积约10m2,分类储存医疗废物,在48小时内,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各区域设置医疗废物收集点,收集后由医疗废物专用通道统一运输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活性炭每半年更换一次,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检验废液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1#2层楼梯间建筑面积约10㎡,用于堆放运营期产生的包装物等一般固废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10楼污水处理站外,面积约10㎡,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六防”措施,用于分类暂存废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审批申请表及全文公示:

审批申请表公示附件.ra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新媒体
矩阵

营商环境

数字人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