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商贸流通业、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研究拟订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加强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3、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4、负责加强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开展商贸流通业行政执法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
5、负责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及大型展会的统筹和协调工作。
6、负责牵头统筹组织实施南岸区自贸试验区工作。
7、负责统一推进全区口岸和物流工作等。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南岸区商务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设立党政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市场流通科、运行调节科(保供应急办公室)、电子商务科、外经贸科、自贸建设科、综合商务科(安全科、行政审批科)等7个科室。行政编制1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实有人数20名,其中: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下设重庆市南岸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级单位),已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9名,实有人数3名。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南岸区商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南岸委办发〔2019〕 63号)文件要求,重庆市南岸区商务局更名为重庆市南岸区商务委员会,职能职责调整:
1、重庆市南岸区商务委员会粮油管理、军粮供应等有关粮食管理方面等职责,划转至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重庆市南岸区商务委员会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服务等职责,划转至重庆市南岸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3、重庆市南岸区商务委员会重点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等相关职责,划转至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重庆市南岸区商务委员会反垄断职责,划转至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重庆市南岸区商务委员会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管理职责,划转至重庆市南岸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6、重庆市南岸区商务委员会商业保理、典当、租赁等管理相关职责,划转至重庆市南岸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7、重庆市南岸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公室牵头统筹组织实施南岸区自贸试验区工作职责,划入重庆市南岸区商务委员会。
8、重庆市南岸区商务委员会负责统一推进全区口岸和物流工作。
9、重庆市南岸区商务委员会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0、其他职责分工。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重庆市南岸区投促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划转至重庆市南岸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招商投资促进局);重庆市南岸区军粮供应站(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划转至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在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预算。
重庆市南岸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二级单位,故无上年数。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57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78.4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17.48万元,主要是基本经费拨款减少185.65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731.8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57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98.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89.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7.53万元,住房保障22.3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3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917.4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85.6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31.8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78.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8.49万元,比2019年减少91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88元,比2019年减少185.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隶属事业单位划转至相关职能部门而减人减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及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875.61万元,比2019年减少731.8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内贸、外贸对企业的专项政策性扶持和补助资金、成品粮保管费等,主要用于商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企业离休人员津补贴、公特管费及健康休养费;应急物资储备费;商贸统计监测经费;内贸、外贸对企业的专项政策性扶持和补助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南岸区商务委员会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4.50万元,比2019年减少5.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19年减少5.50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规范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5.82万元,比上年减少29.6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无。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75.6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无。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朝阳 联系方式: 023-62826416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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