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南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南岸区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
南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四个科室,分别为:
1.党政办公室
2.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3.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
4.优抚科(南岸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南岸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岸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两个二级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8569.38万元,支出总计8569.3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65.07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重庆市南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于2019年5月建账,上年发生数为半年数,2020年为一个完整预算年度,增幅39.3%为正常范围。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8569.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65.07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重庆市南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单位于2019年5月建账,收入数为区民政局及区人社局转入数,2020年为一个完整预算年度增幅39.3%为正常范围。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8569.38万元,较上年支出决算数增加3365.07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重庆市南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单位于2019年5月建账,上年支出数为半年数,2020年为一个完整预算年度,增幅39.3%属正常增幅。2022年单位支出明细情况:基本支出902.38万元,占总支出10.5%;项目支出7667万元,占总支出89.5%。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上年无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569.3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各增加3365.07万元,增长39.3%。支出总计8569.3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365.07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重庆市南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于2019年5月建账,当年发生数为半年数,2020年增幅39.3%为正常范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9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6.34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重庆市南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于2019年5月建账,当年发生数为半年数,2020年增幅43.9%为正常增长范围。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9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6.34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重庆市南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于2019年5月建账,当年发生数为半年数,2020年增幅43.9%为正常增长范围。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19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2020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336.85万元,占一般公共决算数额的99.3%。较年初预算数7973.09万元增加363.76万元,增幅4.3%,增长原因为2020年增加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项目及追减执行结余项目。
(2)卫生健康支出29.62万元,占一般公共数额的0.5%。较年初预算数25.6万元增加了4.02万元,增幅13.6%。增长原因为调整预算人员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7.91万元,占一般公共数额的0.5%。较年初预算数23.96万元增加了3.95万元,增幅14.2%。增长原因为调整预算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2.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7.68万元、公用经费25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上年数:279.31万元,增加368.37万元,增幅56.9%;公用经费上年数:174.08万元,增加80.62万元,增幅31.7%;主要原因是重庆市南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2019年5月建账(上半年支出在原机构反映),在职人员数为26人,2020年人员正常调入在职人员数34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9.21万元、津贴补贴54.64万元、奖金36.91万元、伙食补助费75万元,绩效工资32.0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3.18万元、住房公积金74.01万元、医疗费7.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8.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9万元。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 6.3万元、印刷费4.88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4.97万元、邮电费14.84万元、物业管理费30.79万元、差旅费 45.63万元、维修(护)费7.21万元、租赁费2.98万元、培训费2.37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劳务费54.73万元、委托业务费10.1万元、工会经费3.99万元、福利费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8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0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1.26万元,减少172.1%,主要原因是2020年议军会实施部队项目等未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标。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1万元减少了9.97万元,减少90.6%。较上年支出数2.19万元减少了1.16万元,减少112.6%。主要原因: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
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四是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减少了军休干部用车量及相关接待活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公车购置费用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较年初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3万元,主要用于重庆市南岸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保障军休干部应急用车,较年初预算5万元,减少4.27万元,减少85.4%,较上年预算支出数1.49万元,减少0.76万元,减少104.1%;国内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会议接待及工作检查接待,较上年支出数0.69万元减少0.39万元,减少130.0%。主要原因: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
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取消2020年局机关购车计划,因此未产生维护费,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四是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减少了军休干部用车量及相关接待活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出境任务,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本年度公务用车保有1辆,为军休干部应急用车,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0.73万元;另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共计76人,合计支出0.3万元,人均接待支出39.89元;车均维护费为0.7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62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是重庆市南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2019年5月建账,执行年度为半年期,2020年为一个完整的预算年度,属于正常增长。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万元,下降55.88%,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减少人员聚集,会议费相应的支出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41万元,下降98.69%,主要原因是2019年开展了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而2020年未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下属单位重庆市南岸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配有车辆1辆,用于军休干部应急保障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4%。主要用于采购部队慰问物资。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1项,涉及资金***万元(涉密项目);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一级、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样
项目名称 |
烈士、牺牲病故军人、军队离退休职工等对象死亡抚恤专项 |
项目编码 |
2020B1042 |
自评总分 (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南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财政处室 |
社保科 |
项目 联系人 |
屈毅 |
联系电话 |
023-6290336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得分 (分) | |||||||||
年度总金额 |
150 |
223.43 |
223.43 |
100% |
10 |
10 | |||||||||
其中:区级支出 |
150 |
223.43 |
223.43 |
1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发放烈士和牺牲病故军人、死亡军队转业干部、军队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
发放烈士和牺牲病故军人、死亡军队转业干部、军队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
2020年完成*名军队离退休干部死亡抚恤金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值 |
调整 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数量指标 |
人 |
≥ |
* |
* |
* |
100 |
20 |
20 |
是 | ||||||
质量指标 |
% |
≥ |
95 |
95 |
95 |
95 |
20 |
19 |
是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 |
95 |
95 |
95 |
100 |
15 |
15 |
是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90 |
90 |
90 |
93 |
15 |
14 |
是 | ||||||
服务满意度指标 |
% |
≥ |
95 |
95 |
95 |
95 |
20 |
19 |
是 | ||||||
资金执行率指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说明 |
表格中*号内容为涉密内容。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如有)
本单位无第三方评价项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本单位2020年部队移交政府管理离退休人员安置项目(涉密项目)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密项目不予以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989559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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