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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旅游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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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8009295802G/2022-00119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旅游、服务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8-14
重庆市南岸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恢复南岸区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和旅游专列业务的通知
日期:2022-08-14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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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8-14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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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抗博、各基层单位、辖区各文化旅游企业: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113号)、《关于将旅游专列业务纳入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统一管理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148号)和市文化旅游委《关于有序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的通知》(渝文旅发〔2022〕97号)文件要求,鉴于目前南岸区所有中低风险区域已解除,全域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即日起,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南岸区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和旅游专列业务。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密切关注全国各地疫情动态,及时调整旅游产品和团队行程,有从其他省份中低风险区,临时管控区返回我区的旅行团,旅行社务必要求参团团员第一时间落实向社区报备和相关隔离措施,并严格执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关键环节管理,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重庆市南岸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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