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文物管理工作, 拟订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做好全区文物保护、文物征集、文物宣传、文物安全、文物信息工作。
2.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保护工作。
3.负责全区文物的保护与维修。制定全区文物保护维修规划;推荐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管理工作;负责文物建筑维修工程的立项、施工、检查和验收;负责可移动文物的征集、保存、修复、展示工作。
4.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调查、研究、申报和管理。
5.负责全区文物抢救性考古发掘。
6.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监督管理全区文物市场。
7.负责全区文物安全工作的检查,配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盗掘、盗窃、走私等文物的犯罪活动。
8.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
(1)综合行政部:负责文管所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处理文管所日常事务;承担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拟定;承担文物价值研究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信访、接待、会务、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单位目标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业务部:负责全区文物调查、保护及管理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查;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负责文物安全整改督办工作;负责文物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征集、保藏、陈列展览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3)人事财务部:负责单位人事工作,包括员工离职、调岗、调薪、转正、五险一金等相关人事手续办理,以及人事工资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员情况
南岸区文管所编制5人(南编办〔2010〕30号文件),现有在职人员5人(其中工勤1人),退休职工2人,劳务派遣人员7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2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3.58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726.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拨款减少5.32万元(因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减少),项目支出拨款增加732万元(均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23.5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899.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4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726.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5.32万元(因为停发差旅包干伙食补助),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32万元(均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项目)。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3.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3.58万元,比2021年增加72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8万元,比2021年减少5.32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减少(因为停发差旅包干伙食补助),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817万元,比2021年增加73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以上文物保护专项拨款增加,主要用于摩崖造像保护修复工程(第二阶段)、弹子石摩崖造像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金紫山大佛摩崖造像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重庆市南岸区文物管理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4万元,比2021年增加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因公出国(境)活动,本单位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计划和预算;公务接待费0.4万元,比2021年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国家对文物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文管所的工作量、工作范围不断扩大,以及上级部门工作重心下移,均导致招待费用客观地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车辆编制。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1.2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91.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91.2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91.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1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尹红 联系方式: 023-62510019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