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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督检查>检查依据
  • [ 索引号 ]
  • 11500108742898219N/2023-0013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24
  • [ 发布日期 ]
  • 2023-10-24
南岸区卫生健康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依据(2023年版)
日期:2023-10-2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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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0-2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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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项目 监督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的
运用情形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医疗卫生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 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 公示、通报、处罚、纳入信用记录等。
2 放射卫生监督检查 1.放射诊疗机构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2.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情况。
放射诊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 公示、通报、处罚、纳入信用记录等。
3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1.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鉴定机构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 公示、通报、处罚、纳入信用记录等。
4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废水处置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 公示、通报、处罚、纳入信用记录等。
5 消毒产品监督检查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口消毒产品在华责任单位以及消毒产品的经营、使用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口消毒产品在华责任单位、消毒产品的经营和使用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办法》等 公示、通报、处罚、纳入信用记录等。
6 公共卫生监督检查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对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及销售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 公示、通报、处罚、纳入信用记录等。
7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饮具的出厂检验情况、餐饮具包装标识等情况。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毒管理办法》等 公示、通报、处罚、纳入信用记录等。
8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学校饮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 中小学校、高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 公示、通报、处罚、纳入信用记录等。
9 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监督检查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等情况。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等 公示、通报、处罚、纳入信用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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