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依法治区实践,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在系统工作上组织学习法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党政第一负责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自身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委党委书记、主任李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中心组制定年度法治学习计划,开展了法治专题学习和职工法治讲座。
切实增强法治责任,以依法治国为总领,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不断深化依法治区实践。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领导干部成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党政领导“亲自研究工作、亲自组织学习、亲自带头宣传、亲自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了考核体系,将能不能遵守法律,能不能依法行政,能不能依法行医作为考察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了“考核有据、不走过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况
按照《南岸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认真开展清理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完成清理任务。我委共有规范性文件有15个,其中由我委起草并发文的有14个,由我委起草后报区政府办发文的有1个。文件中涉及国务院第726号令贯彻实施的有2个,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3个,涉及公共卫生领域制度建设的有10个。我委对2014年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岸区生育关怀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南岸府办发〔2014〕41号)进行了修订,征求了律师意见,并按照律师意见作了修改,在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会上研究通过了《办法(送审稿)》,并报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情况
我委每周推送“每周学法”,强化阵地宣教,已推送41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学深悟透在前,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学法、尊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扎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综合监督片区执法改革是落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改革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升辖区监督执法工作水平,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各科室要充分领会此次改革的重要意义,坚决服从单位工作大局,服从人员的工作安排。确保工作前后不断档,业务档案有交接,目标任务不滞后。支队领导、科室负责人强化过渡期间的工作管理,强化分工、密切配合,以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工作作风推进科室管理改革。
密切配合,强化督查。各综合执法科室,除完成管理片区内管理相对单位的监督执法工作外,要强化牵头业务的工作责任,及时安排片区工作任务、督促片区完成工作进度、完成数据汇总收集以及确保对外业务沟通协调畅通。要支持业务科室同片区跨专业合作机制,支持片区监督员积极交流,统一指导片区协管工作。
强化融合,加强培训。片区综合监督管理改革,极大考验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也是实现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一专多能”、实现综合素质提升的必要举措,长期看来,必将促进工作效率的提升,强化监管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各科室、各执法人员要实现科室内工作融合开展,防止简单的人员组合搭配,科室人员要不断交流工作经验,互相指导培训提高,实现共同进步。
五、持续推行“三项制度”建设
制定并印发《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南卫健发〔2020〕306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探索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为实施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明确了责令停产停业等九类情形作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二是进一步确立了“审办分离”的法制审核原则,即参与执法人员不参与案件法制审核。三是建立规范了审核流程,重大案件立案由执法支队法制科法律专业人员提前指导、案件集体合议、处罚决定前执法支队法制科初审、区卫生健康委政法科终审、区卫生健康委党委会“三重一大”会议决定,对于特别重大的案件分别报请市卫生执法总队和区政府法制办审议决定。四是法制审核由专业人员把关,区卫生健康委和执法支队两级法制审核中,由具有资格的法律专业人员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审核专业性。五是明确了区卫生健康委和区卫生执法支队两级审核责任。
六、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经委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区法制办公布的律师库里选取了熟悉卫生法律法规的“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梁先成律师为我委法律顾问,2020年8月8日签订了合同,合同期限二年。法律顾问审查了各类合同协议、招商引资协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等,为重大事项行政决策、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法律咨询。
七、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和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工作多限于会议宣讲、下发文件、每周一学、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发送信息等方式。
(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提升。推动严格规范
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三)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进度滞后,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够,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中,存在法制审核协作机制不规范、不流畅的问题,影响了法制审核制度的有效运作。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法治专门队伍教育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将能不能遵守法律,能不能依法行政,能不能依法行医作为考察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了“考核有据、不走过场”。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优化行政复议立案、审理工作机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
(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卫生健康普法工作,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方法,开展更多立体化、互动式的宣传方式,大力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提高辖区群众卫生健康法治意识,推动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四)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完善全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向社会公示行政事项、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实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文书、视频音频全过程记录,对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采取集体合议、区卫生执法支队和区卫生健康委两级法制审核,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平、规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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