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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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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8742898219N/2024-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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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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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8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2-28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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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2-28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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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岸区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把法治建设作为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作为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能力有效提升

1.加强政务规范,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医疗卫生领域准入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15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全区医疗卫生行业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相关流程、准入标准、办理时限等,进一步简化准入审批服务。落实市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做好过渡期全市诊所备案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2〕15 号)文件要求,并及时在“渝快办”上进行更新,对涉及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2023全年大厅接件总数为7837件。二是进一步完善南岸区“双公示”工作机制,压实目标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同时建立规范的 “双公示”信息台账,并协同做好异议信息处理、信用修复。2023年,信用重庆上传数据行政许可类数据7388条。三是进一步完善南岸区“双告知”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先照后证”改革,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实现了登记市场主体100%“双告知”。加强与市场监督部门的沟通与信息双向反馈,确保及时做到事先告知与事后监管相结合。

2.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综合治理。“智慧卫监”系统二期工程建成投用,新增口腔诊疗用具消毒电子监测功能,并对卫生健康行政审批许可和行政执法办案期限及饮用水质、放射监测、口腔用具消毒、酒店卫生用品消毒监测异常数据信息实时预警,逐步实现医疗卫生监管数据采集的实时化、信息分析的智能化和管理应用的常态化。目前,该平台已归集监测数据452.37万条,异常信息数据预警2746次。建成全区公共卫生信用监管信息系统,并实现与“智慧卫监”平台的有效融合,为公共卫生信用监管试点建设奠定了有效的信息化技术支撑。完善执法记录数据管理系统和询问监控系统,实现现场执法和询问调查全程电子监控管理。3.强化监督执法,净化医疗卫生市场。一是规范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全年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等9个专业相关主体共4134家,监督覆盖率为100%。全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229件,罚没金额196.01万元,结案226件,法院强制执行3件,人均查办案件8.17件。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41家,合计记分156分。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为100%。二是圆满完成国家及市级“双随机”年度抽查任务。完成国家任务539家、市级任务150家,监督完成率和任务完结率均为100%,实施行政处罚71件,处罚比例达到10.3%。按照规定时限将抽查结果通过南岸区政府门户网站、信用重庆网站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双随机”抽查工作社会满意度为100%。三是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卫监蓝盾专项执法行动、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托育机构卫生专项、学校传染病防控等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开展行业卫生规范和普法培训6次,培训公共场所、企业从业人员达到1250人次,违法行为立案查处199件。四是查办非法行医案件亮点突出。查处一起非法行医治疗癌症大案,处罚没款134万元。查处的“李某阳、蔡某凤、李某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获评2022年度全市卫生健康优秀和典型执法案例。2018年查处的全市首例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案于今年4月执行完毕,罚没款233万元已全部缴纳。

(二)规范议事机制强化监督制约

1.健全重大行政制度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按程序决策。2023年共实施决策“三重一大”事项105件,内容涵盖年度预算、基建、考核、执法及干部任免等,均按照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监督检查。已按要求进行司法备案1项,做到有件必备、程序合规。

2.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等内部层级执法稽查监督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3年共收到“两会”建议提案49件,其中人大建议12件、政协提案37件,答复率、面商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推进以人民调解为主,院内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区卫生健康委共收到医疗投诉675件,经处置患者满意的投诉为665件,调解满意率为98.52%。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受理医疗纠纷调解申请67件,经调解后签订调解协议书61件,调解成功率为91.04%。

2.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移送行政复议申请,全年共行政诉讼案件2起、行政复议案件5起。

3.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合理运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2023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件1219件,均按要求及时办理,做到事实清楚、结论正确、处理恰当。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积极开展法治学习。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带领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用法治理论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落实领导班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全年共讨论研究重大案件15件。

(二)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民法典》《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全系统共开展培训30余场,举办法制讲座 12次,APP等媒体宣传70余次,LED投放公益广告302条,参与人数达到1000人次以上。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我委行政执法人员32人均已完成两期规定课程学习,考试合格率100%。

(三)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体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结合“宪法进万家”和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系统普法责任制度,推动全系统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完成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网络学院法律知识课件学习,系统1483人全员参考2023年度全区法治理论知识网络学习考试并考试合格,执法人员持有执法证件率为100%。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因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点多线长面广,专业性要求高,加之我区行政执法人员不足、法治思维有待提升、办案程序有待规范等多种因素的存在,我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能力与当前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还有一定差距,需进一步加强。

(二)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医疗机构落实执业主体责任不够充分、法治建设力度不强,对机构内部法治宣传内容简单、方式单一,对新修改的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法律解释宣传不及时、不全面。

(三)医疗机构法治意识不足。部分医疗机构对卫生法制教育宣传力度不够、效果欠佳,对法治理论学习往往局限于会议传达学习,在贯彻落实和实际运用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加强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抓好“八五”普法,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二)强化监督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综合建设,持续开展执法办案质量提升行动,不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质量。深入推进“智慧卫监”信息平台管理,完善配套监测预警系统,探索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模式,积极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积极推进公共卫生领域“信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分类监管工作,持续完善高效信用评价和信用修复机制。扎实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等“卫生监督蓝盾”行动。打击医疗行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医疗服务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社会媒体资源,以国家宪法日、重大执法监督活动等为普法宣传主线,借助多种宣传平台载体,强化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大力实施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和使用,切实加强监管相对人普法教育,着力提升依法执业意识,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力度。

(四)推动依法执业。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切实履行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自查制度,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法治监督科(员)机制,促进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自查自纠,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法治意识。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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