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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卫生健康领域>服务指南>健康服务
  • [ 索引号 ]
  • 11500108742898219N/2023-0001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7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7
健康管理服务
日期:2023-02-07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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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2-07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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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健康管理
序号 服务机构名称 地点 服务时间 服务对象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1 弹子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弹子石街道弹新街58号 各医疗机构正常应诊时间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评价、健康指导和危险因素控制。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主动的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对于居民的生活方式要进行评估,如身体活动不足、吸烟、有害饮酒等。
2.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检查。
4.健康指导。健康管理团队应通过居民的连续医疗健康服务记录、既往疾病史、本次体检结果和生活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出具综合评价报告,将书面的评价报告和指导意见书及时告知居民,要求两周内告知。
预约→询问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进行体格检查→进行辅助检查→根据评估结果进程分类处理:
①新发现或既往确诊高血压或糖尿病等疾病→纳入相应疾病管理;
②存在危险因素→进行有针对性健康教育,定期复查;
③无异常发现;
→告知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健康指导生活方式→告知下次健康管理服务时间。
1.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服务内容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不能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提出不能开展某项检查,如辅助检查八项,应具备实验室检测的基本条件。如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辖区医疗机构全科医生或临床医生要参与老年人的健康体检,负责健康管理中健康评价、健康指导等工作,向居民解释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指导。建议由健康管理团队负责辖区老年人的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服务。
2.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落实部门职责,村居委会负责协调组织工作,并将此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对街镇的目标考核,保障贫困人口、农村居民、残疾人、流动人口基本的健康管理服务,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
3.每次健康检查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具体内容详见《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对于已纳入相应慢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本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需完成随访记录表的填写,随访信息与体检信息要注意一致性。建议采用现场电子信息采集系统,避免因纸质档案而大量重复工作,对于已经在上级医疗机构体检了的老年人,如果不愿意再体检,可以通过信息平台共享健康体检信息,但必须包含老年人健康管理所需的项目及内容,完善体检表的信息采集,可以增加体检次数、体检选项、中医药服务或免费的其它公共卫生服务等,以促进居民健康为原则,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健康管理服务。
4.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中医健康健康指导服务。
2 南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南坪新街71号
3 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敦厚下段38号
4 四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江南大道34号
5 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81号
6 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铜元局金泽路一号
7 长生桥镇卫生院 南岸区长生桥镇新建街17号
8 迎龙镇卫生院 南岸区迎龙镇星斗路
9 广阳镇卫生院 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沱163号
10 峡口镇卫生院 南岸区峡口镇柏林路8号
11 鸡冠石镇卫生院 南岸区鸡冠石正街96号
12 西成益医院 南岸区南坪古楼3村 
13 花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明佳路1号
14 东南医院 南岸区通江大道98号
15 慈佑中西医结合医院 南岸区天文街道城南中二路1号1栋2-1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序号 服务机构名称 地点 服务时间 服务对象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1 弹子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弹子石街道弹新街58号 各医疗机构正常应诊时间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1.筛查
①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为其免费测量一次血压(非同日三次测量)。
②对第一次发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居民在去除可能引起血压升高的因素后预约其复查,非同日3次测量血压均高于正常,可诊断为高血压。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对可疑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及时转诊。
③如有以下六项指标中的任一项高危因素,建议每半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并接受医务人员的生活方式指导:①血压高值(收缩压130~139mmHg和/或舒张压85~89mmHg);②超重或肥胖,和(或)腹型肥胖:超重:28 kg/m2>BMI ≥ 24 kg/m2 ;肥胖:BMI ≥ 28 kg/m2;腰围:男≥90cm(2.7尺),女≥85cm(2.6尺)为腹型肥胖。③高血压家族史(一、二级亲属);④长期膳食高盐;⑤长期过量饮酒(每日饮白酒≥100ml);⑥年龄≥55岁。
2. 随访评估
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面对面随访包括门诊、入户等可以与患者面对面沟通的随访方式)。每年四次面对面随访,即至少每个季度随访一次(两次面对面随访间隔时间应超过2个月不多于4个月)。
3. 分类干预
①对血压控制满意、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②对第一次随访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压药物,提出建议如减少盐摄入、控制体重、增加运动量等,2周内随访,填写随访记录表。
③对连续两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填写随访记录表。
④对所有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4. 健康体检
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体检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判断。
1.高血压筛查流程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免费测量一次血压:
①既往确诊过原发性高血压→纳入高血压患者管理;
②既往未确诊过原发性高血压→若确诊原发性高血压→纳入高血压患者管理;
③若排除高血压患者,但为高危人群→建议其至少每半年测量1次血压,并接受医务人员的生活方式指导;
④若排除高血压患者,但非高危人群→建议其至少每年测量1次血压。
2.高血压患者随访流程
辖区内35岁及以上确诊的常住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测量血压、体重、心率等→评估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症状、生活方式、服药情况→若存在危急情况紧急处理后转诊,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若不存在危机情况则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类干预:
①血压控制满意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按期随访;
②初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有药物不良反应→调整药物,2周时随访;
③连续2次随访血压控制不满意、药物不良反应没有改善、有新的并发症出现或原有并发症加重→建议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告诉所有接受随访的高血压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进行针对性生活方式指导、每年应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
1.高血压患者的健康管理由临床医生或家庭医生团队负责,实现医防融合,应与门诊服务相结合,辖区应实现各级医疗机构高血压患者就诊治疗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了解患者的血压管理情况,有条件的可通过可穿戴设备和线上咨询系统开展智能健康管理。对未能按照管理要求接受随访的患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务人员应主动与患者联系,或采取入户、社区集中访谈等多种途径进行随访,保证管理的连续性。
2. 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家庭访视、社区访视、自我管理团队活动等方式,电话追踪不能在四次面对面随访中进行,可以在增加的随访频次中出现。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可通过义诊、健康体检、门诊服务等途径筛查和发现高血压患者。所有医务人员应接受规范的培训,遵循《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对高血压患者进行健康管理。
4.发挥中医药在改善临床症状、提高生活质量、防治并发症中的特色和作用,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5.加强对高血压防治知识的宣传,告知居民服务内容,使更多的患者和居民主动接受健康管理服务。
6.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患者的健康档案。
7. 65岁及以上高血压患者可推荐接种流感疫苗。
2 南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南坪新街71号
3 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敦厚下段38号
4 四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江南大道34号
5 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81号
6 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铜元局金泽路一号
7 长生桥镇卫生院 南岸区长生桥镇新建街17号
8 迎龙镇卫生院 南岸区迎龙镇星斗路
9 广阳镇卫生院 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沱163号
10 峡口镇卫生院 南岸区峡口镇柏林路8号
11 鸡冠石镇卫生院 南岸区鸡冠石正街96号
12 西成益医院 南岸区南坪古楼3村 
13 花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明佳路1号
14 东南医院 南岸区通江大道98号
15 慈佑中西医结合医院 南岸区天文街道城南中二路1号1栋2-1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序号 服务机构名称 地点 服务时间 服务对象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1 弹子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弹子石街道弹新街58号 各医疗机构正常应诊时间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2型糖尿病患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1.筛查
对工作中发现的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建议其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并接受医务人员的健康指导。
2.随访评估
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两次面对面随访间隔时间应超过2个月不多于4个月)。
3.分类干预
①对血糖控制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在完成本次随访后预约下一次随访。
②对第一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情况进行指导,必要时增加现有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糖药物,2周时随访,提出建议,填写随访表。
③对连续两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填写转诊单和随访表。转诊应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双向转诊。
④对所有的患者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开具双处方(药物处方和生活方式干预处方),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4.健康体检
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体检可与随访相结合。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确诊为2型糖尿病的患者:
测量血糖、血压→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评估上次就诊到此次就诊期间症状、最近一次辅助检查结果、测量体重、检查足背动脉→生活方式及服药情况→若存在危急情况紧急处理后转诊,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若不存在危机情况则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类干预:
①血糖控制满意,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按期随访;
②初次出现血糖控制不满意或有药物不良反应→调整药物,2周时随访;
③连续2次随访血糖控制不满意、药物不良反应没有改善、有新的并发症出现或原有并发症加重→建议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告诉所有接受随访的糖尿病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进行针对性生活方式指导、每年应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
1.2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应由临床医生或家庭医生团队负责,应与门诊服务相结合,实现辖区所有医疗机构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信息的实时互联互通。对未能按照健康管理要求接受随访的患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主动与患者联系,进行社区集体访视或入户随访,保证管理的连续性。
2.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家庭访视、社区集中访视、自我管理、智能化可穿戴线上咨询等多种方式,电话随访只能在增加的随访中出现,每季度的面对面随访不能是电话随访,但智能化的互动随访可以视为面对面的随访,及时通过智能化设备提供健康指导。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通过本地区社区卫生诊断、义诊、健康体检、门诊服务等途径筛查和发现2型糖尿病患者,充分利用区域信息平台建设,对综合性医疗机构诊断的糖尿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掌握辖区内居民2型糖尿病的患病治疗随访管理情况,开展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
4.发挥中医药在改善临床症状、提高生活质量、防治并发症中的特色和作用,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5.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患者愿意接受服务。
6.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患者的健康档案。
7.建议糖尿病患者每年接种一次流感疫苗。
8.糖尿病健康管理模式参考高血压健康管理。
2 南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南坪新街71号
3 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敦厚下段38号
4 四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江南大道34号
5 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81号
6 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铜元局金泽路一号
7 长生桥镇卫生院 南岸区长生桥镇新建街17号
8 迎龙镇卫生院 南岸区迎龙镇星斗路
9 广阳镇卫生院 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沱163号
10 峡口镇卫生院 南岸区峡口镇柏林路8号
11 鸡冠石镇卫生院 南岸区鸡冠石正街96号
12 西成益医院 南岸区南坪古楼3村 
13 花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明佳路1号
14 东南医院 南岸区通江大道98号
15 慈佑中西医结合医院 南岸区天文街道城南中二路1号1栋2-1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序号 服务机构名称 地点 服务时间 服务对象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1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 重庆市南岸区玄坛庙仁济路24号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14岁以上人群 一、初诊患者的免费检查(一)免费对象: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二)免费内容:
初次就诊可免费拍胸部正位片一张,痰涂片 3 个(晨痰、夜痰、即时)。
二、确诊普通肺结核患者的免费治疗(一)免费对象
1.初治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初治涂阳患者、初治涂阴患者、结核性胸膜炎患者);
2.复治涂阳肺结核患者(对复治涂阳患者提供一次标准短程化疗方案治疗);
带身份证原件或医保卡在门诊大厅挂号         ↓                   结核门诊就诊      身份证原件或医保卡(有结核特病卡请带上特病卡)
2 弹子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弹子石街道弹新街58号 各医疗机构正常应诊时间 居住半年及以上,在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建档治疗的普通肺结核患者,在重庆市点医院建档治疗的耐药肺结核患者。 了解患者在区级或市级定点的治疗情况,为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区级或市级定点建立患者档案信息后会通知患者居住地对应辖区服务机构,接通知单后,服务机构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 保持预留电话的畅通,配合辖区服务机构调查管理。
3 南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南坪新街71号
4 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敦厚下段38号
5 四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江南大道34号
6 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81号
7 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铜元局金泽路一号
8 长生桥镇卫生院 南岸区长生桥镇新建街17号
9 迎龙镇卫生院 南岸区迎龙镇星斗路
10 广阳镇卫生院 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沱163号
11 峡口镇卫生院 南岸区峡口镇柏林路8号
12 鸡冠石镇卫生院 南岸区鸡冠石正街96号
13 西成益医院 南岸区南坪古楼3村 
14 花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明佳路1号
15 东南医院 南岸区通江大道98号
16 慈佑中西医结合医院 南岸区天文街道城南中二路1号1栋2-1


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服务
序号 服务机构名称 地点 服务时间 服务对象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1 南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南岸区烟雨路410号附2号 按《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管理工作规范》要求,结合区级专项方案,在规定时间开展相应服务 全人群和重点人群 按区级具体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贫困地区健康促进行动、健康促进区建设相关工作、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健康科普、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并提供控烟宣传和戒烟服务。
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开展工作具体实施

完成开展情况自评和总结
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促进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降低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并达到标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成果持续巩固,戒烟服务规范。
2 南岸区花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花园路街道明佳路1号
3 重庆慈佑中西医结合医院 南岸区天文街道城南中二路1号一栋2-1
4 重庆市东南医院 南岸区茶园新区通江大道98号
5 南岸区广阳镇卫生院 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沱163号
6 南岸区鸡冠石镇卫生院 鸡冠石镇正街96号
7 南岸区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敦厚下段38号
8 南岸区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黄桷垭崇文路14号附6号
9 南岸区人民医院 南岸区江南大道34号
10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 南岸区仁济路24号
11 南岸区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铜元局金泽路1号
12 西成益医院 南岸区南坪古楼3村
13 南岸区峡口镇卫生院 南岸区峡口镇柏林路8号
14 重庆小米熊儿童医院 南岸区福红路1号
15 南岸区迎龙镇卫生院 南岸区迎龙镇北斗村委会旁
16 南岸区长生桥镇卫生院 南岸区新建街19号
17 南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岸区中医院) 南坪东路587号二楼
19 弹子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弹子石小学本部门口(卫国路西70米)
20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江南分院 南岸区-天文大道288号
21 现代女子医院 南岸区-南坪东路8号附5号
22 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 南岸区-南坪大石路301号
23 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 南岸区-弹子石卫国路90号
24 康达医院 南岸区-南坪镇学府大道22号
25 重庆康平医院 金紫街171号重庆康平医院妇产科
26 重庆圣保罗医院 南坪东路586号重庆圣保罗医院妇产科
27 重庆盛景医院 腾黄路11号盛景医院妇产科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各单位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辖区内0-6岁儿童 南岸区妇幼保健院 南岸区烟雨路410号附2号 周一至周8:30-12:00  14:00-17:30 新生儿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进行家庭访视)、满月健康管理(28~30天)、婴幼儿健康管理(3、6、8、12、18、24、30月龄)、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3~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取号机取号—测量室测量—儿保门诊-(体格检查,生长发育情况,健康指导)-预防接种 办理时需带上母子健康手册
花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花园路街道明佳路1号 周一至周五 8:00-17:30 先建档,后健康服务,再完善健康档案记录
重庆慈佑中西医结合医院 南岸区天文街道城南中二路1号一栋2-1 周一至周六8:00-17:30 到儿保科—取儿保号—体格测量
一般情况询问、体格检查— 行为发育评价—正常(可否接种疫苗,告知下次检查时间)—异常(分析原因,针对性指导)
重庆市东南医院 南岸区茶园新区通江大道98号 周一至五8:00—11:30 (节假日不上班) 关注“重庆市东南医院微服务”—挂号“计划免疫科(儿保)”—取号机拿号—测量室测量—儿保室
南岸区广阳镇卫生院 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沱163号 周一至周五8:30-17:30 进医院预防保健科-询问一般情况-体格检查-生长发育评估-健康指导-正常(接种或者不接种疫苗,告知下次检查时间)-可疑或者异常(分析原因,针对性指导及时转诊)
南岸区鸡冠石镇卫生院 鸡冠石镇正街96号 每周五至周六       08:30-12:00 首先进行测量身高、体重、头围、胸围,全身体格检查,眼保健,儿童中医保健指导,6月龄、1岁、1岁半年龄段进行血常规检查,了解小孩有无贫血,最后根据体检结果指导家长,并预约下次体检。
南岸区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敦厚下段38号 周一至周五8:30-12:00 建立健康建档-网上预约-门诊儿童保健
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黄桷垭崇文路14号附6号 周一至周五8:30-11:30 首先进行测量身高,体重,头围,胸围等,全身体格检查,进行育儿指导,眼保健指导,中医药指导,综合上述进行儿童评价,最后根据体检结果指导家长,并预约下次体检。
南岸区人民医院 南岸区江南大道34号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来院后交母子健康手册排队,按时间顺序就诊儿保,儿童体检后医生讲解后方可离开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 南岸区仁济路24号 周一至周五 8:00-17:00 儿童保健科-取号-测量室测量评估-诊疗室体格检查、健康指导 
南岸区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铜元局金泽路1号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二楼保安处取儿保号--儿保室测量--查体--评估--指导--中医保健指导-《母子健康手册》填写--完成血常规、视力筛查--检查儿保室检查结果评估
西成益医院 南岸区南坪古楼3村 周一至周四8:30-11:30 1.出院3-7天产后上门访视采集信息建档2.上门访视预约满月儿保时间 , 3个月、6个月、8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行电话和母子手册儿保后预留下次儿保时间
南岸区峡口镇卫生院 南岸区峡口镇柏林路8号 周二、周三8:00-12:00 健康体检,健康指导,预约下次体检时间
重庆小米熊儿童医院 南岸区福红路1号 周一至周日 8:00-11:00  13:30-16:00 辖区儿童直接到院至前台凭儿保本挂号后到科内就诊
迎龙镇卫生院 南岸区迎龙镇北斗村委会旁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通过预检分诊进医院→预防保健科→儿保诊室登记→询问儿童情况(包含一般情况、是否高位儿童、上次儿保是否有异常情况、近期是否有异常情况)→体格检查和测量(含眼保健内容)→生长发育评估→健康指导(若体格检查或测量数据异常,做针对性指导或告知转诊,同时预约下次儿保时间)
长生桥镇卫生院 南岸区新建街19号 周一到周五 8:30—11:30 带上母子健康手册登记预检-测量、录入电子系统-问询、中医指导-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评估指导
南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岸区中医院) 南坪东路587号二楼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入户访视-微信建档办证-按免费时段体检(测量、体检)
涂山镇卫生院 南岸区腾黄路24号 周一至周五8:30-12:00 取号→叫号→体检
弹子石街道社区卫生服中心 弹子石小学本部门口(卫国路西70米) 周一到周五8:00-11:30;周一到周三14:30-17:00 取号→叫号→体检
孕产妇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辖区内居住孕产妇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江南分院 南岸区-天文大道288号 法定工作日 为孕妇免费提供1次孕早期健康服务、2次孕中期产前检查、2次孕晚期产前检查,1次产后访视、1次产后42天健康检查和部分检查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肾功、白带常规、尿HCG、胎心监测)。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持母子健康手册、孕产妇户口本或居住证明、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本区户口在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医疗机构领取免费服务券

孕期产检查及产后42天内在区内有执业资质的医疗机构出示免费服务券均可享受相应的免费服务项目。
办理所需资料:母子健康手册、户口本或社区证明、物管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免费服务券。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 南岸区-仁济路24号 法定工作日
重庆东南医院 南岸区-通江大道98号 法定工作日
迎龙镇卫生院 南岸区-迎龙镇北斗村公共服务 法定工作日
广阳镇卫生院 南岸区-黄明路广阳镇人民政府东南侧约40米 法定工作日
长生桥镇卫生院 南岸区-新建街19号 法定工作日
鸡冠石镇卫生院 南岸区-鸡冠石正街96号 法定工作日
峡口镇卫生院 南岸区-柏林路8号 法定工作日
弹子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弹子石新街163号 法定工作日
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敦厚中段38号 法定工作日
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铜元局融侨半岛香弥山2号 法定工作日
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崇文路81号 法定工作日
南岸区人民医院 南岸区-江南大道34号 法定工作日
南岸区妇幼保健院 南岸区烟雨路410号附2号 法定工作日
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 南岸区-南坪大石路301号 法定工作日
南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南坪新街71号 法定工作日
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 南岸区-弹子石卫国路90号 法定工作日
现代女子医院 南岸区-南坪东路8号附5号 法定工作日
西成益医院 南岸区-南坪五小区光电路1号 法定工作日
康达医院 南岸区-南坪镇学府大道22号 法定工作日
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 南岸区-弹子石卫国路90号 法定工作日
现代女子医院 南岸区-南坪东路8号附5号 法定工作日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
序号 服务机构名称 地点 服务时间 服务对象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1 南岸区精神卫生中心(精防机构) 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81号(暂时) 全年无休 有精神卫生需求的居民 (一)精神疾病诊断、治疗、联络会诊等诊疗服务;(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三)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点对点”技术指导;(四)应急医疗处置 ; (五)开展院内康复,对社区康复提供技术指导;(六)全区患者危险性评估;(七)人员培训 ;(八)宣传及健康教育 。 (一)门诊或住院接诊医生对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填写患者报告卡、出院信息单;                   (二)报告卡、出院信息单在规范要求时限内进行信息系统录入,并在系统内将患者信息的流转至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       (三)在患者门诊就诊或出院前开展患者及家属健康教育。 (一)注重患者隐私保护                                              (二)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治疗。                                                           (三)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开展患者发现、诊断、登记和报告工作,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信息系统报告。                                                               (四)结合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相关工作,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点对点”技术指导和应急医疗处置技术指导;开展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诊断和确诊患者危险性评估。                                                             (五)按照工作规范定期开展精防人员及全区多部门人员培训 、精神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患者家属护理教育等。                                                                  
2 弹子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弹子石街道弹新街58号 法定工作日 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确诊的精神障碍患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并经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 一、患者管理 。(一)患者信息管理。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二)随访评估。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 4 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和评估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用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三)分类干预。 根据患者的危险性评估分级、社会功能状况、精神症状评估、自知力等进行分类干预 。(四)健康体检。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 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对社区发现报告的疑似精神行为异常人员开展筛查,确诊后及时纳入管理。三、患者危险性评估 。对于纳入治安重点人员管理的患者及随访中病情不稳定患者及时开展患者危险性评估。                    (一)核实并确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否在辖区居住。
(二)建立健康档案:签订同意参加社区服务管理协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完善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三)随访评估及分类干预。病情评估为稳定患者,每季度随访1次;病情评估基本稳定的患者,一个月随访评估一次;病情评估不稳定患者2周随访一次,建议转诊。随访后10工作日录入信息系统,同时开展患者及家属健康教育,促其规律服药。(四)健康体检。患者每年可参加一次免费体检。体检情况及时记录并进行系统录入。


1.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信息安全意识,注意保护患者个人隐私,不得将患者信息泄露给此项工作无关的任何机构与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公开谈论患者隐私。                                                               
2.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精防人员为确诊患者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7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用此编码在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创建健康档案,在全国信息平台上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                          。                                                                                                                                                                                                3.精防人员应通过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及时更新患者信息。尤其是联系电话、监护人信息、居住地变更情况,对已不在辖区居住半年以上患者及时迁转至患者现居住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

4.精防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及时采取转诊或加强社区管理,防止患者肇事肇祸。                                                                                                                                                                                                                                                                                                  5.患者健康档案由精防人员管理维护,纸质档案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和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电子档案需确保信息安全,患者隐私得以保障。                                                                      
6.电子健康档案在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开发、信息传输全过程中应遵循国家统一的相关数据标准与规范。确保患者信息在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中信息互通、共享。
3 南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南坪新街71号
4 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敦厚下段38号
5 四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江南大道34号
6 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81号
7 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铜元局金泽路一号
8 长生桥镇卫生院 南岸区长生桥镇新建街17号
9 迎龙镇卫生院 南岸区迎龙镇星斗路
10 广阳镇卫生院 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沱163号
11 峡口镇卫生院 南岸区峡口镇柏林路8号
12 鸡冠石镇卫生院 南岸区鸡冠石正街96号
13 西成益医院 南岸区南坪古楼3村 
14 花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明佳路1号
15 东南医院 南岸区通江大道98号
16 慈佑中西医结合医院 南岸区天文街道城南中二路1号1栋2-1
中医药健康管理
序号 单位 地址 服务时间 特色中医药服务内容
1 南岸区广阳镇卫生院 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沱163号 各医疗机构正常应诊时间 三伏贴、小儿推拿、中药外敷、中药熏蒸、针刺、推拿、拔罐
2 南岸区长生桥镇卫生院 南岸区新建街17号 中药内服治疗内科疾病、拔罐、推拿、牵引等康复治疗手段
3 南岸区迎龙镇卫生院 迎龙镇公共服务中心旁 刮痧、中药熏洗、微波、艾灸
4 南岸区人民医院 南岸区江南大道34号 中药内服;中药外治;针灸、艾灸、小针刀、浮针、皮内针、耳穴、三伏贴、三九贴、拔罐、推拿、牵引等康复治疗手段。
5 南岸区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金泽路1号 耳穴压豆、电针、温针、拔罐、电热针
6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 南岸区仁济路24号 针灸,(小儿)推拿,拔罐,中药封包,小针刀,三九贴,三伏贴,贴脐治疗中医特色治疗
7 重庆市南岸区中医院 南岸区南坪新街72号 毫针、头皮针、皮内针、电针、火罐、推拿、手指点穴、艾条灸、隔物灸、温针灸、中药熏洗、中药保留灌肠、中药封包、中药足浴、中药蒸汽浴、 小儿推拿、穴位贴敷、艾灸、中药口服
8 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崇文路81号 隔物灸、穴位贴敷、中药封包、拔罐、体针针刺、中药熏蒸、阿是穴超声治疗、TDP治疗、推拿治疗等。
9 南岸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南岸区弹子石新街58号 中药口服、中医体质辨识、全息疗法、骆氏推拿法、小儿推拿、中药熏蒸(眼、鼻、咽喉、妇科、老年科等特色熏蒸)、浮针、中药香囊、等30余种中医非药物治疗技术
10 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卫生院 南岸区峡口镇柏林路8号 体质辨识,饮食调养、起居调摄、情志调摄、穴位保健。
11 南岸区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海棠溪街道敦厚下段38号 饮片、穴位按摩、足浴、茶服、药食疗、养生操
12 南岸区鸡冠石镇卫生院 南岸区鸡冠石镇正街96号 中药口服、针灸、推拿、磁振热、穴位贴敷
健康教育服务
序号 服务机构名称 地点 服务时间 服务对象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1 弹子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弹子石街道弹新街58号 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规范(第三版)》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相应服务 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等人群开展健康教育。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提供印刷资料不少于12种内容的和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每个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每个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1.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树立全员提供健康教育服务的观念,将健康教育与日常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起来。
2.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使用。
3.制定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其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健康教育内容要通俗易懂,并确保其科学性、时效性。健康教育材料可委托专业机构统一设计、制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开展健康教育。
4.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存档保存。每年做好年度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评价。
5.加强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6.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作用,接受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
7.充分利用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计生政策和健康知识。
8.运用中医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容。
2 南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南坪新街71号
3 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敦厚下段38号
4 四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江南大道34号
5 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81号
6 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铜元局金泽路一号
7 长生桥镇卫生院 南岸区长生桥镇新建街17号
8 迎龙镇卫生院 南岸区迎龙镇星斗路
9 广阳镇卫生院 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沱163号
10 峡口镇卫生院 南岸区峡口镇柏林路8号
11 鸡冠石镇卫生院 南岸区鸡冠石正街96号
12 西成益医院 南岸区南坪古楼3村 
13 花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明佳路1号
14 东南医院 南岸区通江大道98号
15 慈佑中西医结合医院 南岸区天文街道城南中二路1号1栋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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