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服务机构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服务项目和内容 |
服务流程 |
服务要求 |
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
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街道弹新街58号 |
各医疗机构正常应诊时间 |
1.风险管理: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 2.发现、登记:医生接诊后规范填写分诊记录、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放射和检测检验登记。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患者及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3.报告:①方式: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以通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报告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送卡片); 4.处理:包括对病人的医疗救治和管理;传染病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开展宣传教育。 |
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日常管理 ↓ 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 ↓ 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 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
1.报告及时、准确、完整2.疫情报告先行原则3.慢性传染病规范报告4.传染病报告工作自查;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及时。 |
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卫生院 |
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腾黄路24号 | |||||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新街71号 | |||||
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敦厚下段38号 | |||||
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烟雨路410号附3号 | |||||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卫生院 |
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34号 | |||||
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81号 | |||||
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金泽路一号 | |||||
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卫生院 |
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新建街17号 | |||||
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卫生院 |
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星斗路93号 | |||||
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卫生院 |
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沱163号 | |||||
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卫生院 |
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柏林路8号 | |||||
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卫生院 |
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正街96号 | |||||
重庆市东南医院 |
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兴塘路社区通江大道98号 |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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