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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控烟制度
日期:2023-09-21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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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9-21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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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健康南岸"的建设,更好地树立医务人员良好医德医风形象,营造健康、舒适的"无烟"就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全院各部门各科室都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南岸区妇幼保健院创建无烟医院实施方案》以及相关制度,每一位职工要从"我"做起,尤其是各级领导,要起表率作用,做到不抽烟或积极戒烟。

二、医院成立控烟领导小组,下设控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检查和监督。

三、各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成立以科室负责人为组长,护士长和一名控烟骨干为组员的控烟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本科室控烟管理制度,并根据医院工作计划开展控烟管理工作,在病区内以及病区门前进行监督和劝阻吸烟者。

四、医院内所有室内场所,包括候诊区、治疗区、病房、检查室、手术室、实验室、医护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行政后勤各部办,以及大厅、走廊、电梯间、地下停车场等公众场所全面禁烟。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吸烟区吸烟。

五、全院职工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使医院吸烟人数逐年下降。全院员工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

六、医院内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和赞助活动。

七、禁止在医院小卖部、餐厅等区域销售香烟。

八、禁烟场所必须设置禁烟标志,不得摆设烟具以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九、门诊和住院须知中有禁止吸烟的内容并放入患者病历。

十、每位医院职工都要成为控烟工作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如在非吸烟区发现吸烟者,应大胆管理,耐心劝阻,坚决制止,劝阻无效时可报告医院后勤保障部。

十一、开展吸烟危害健康与戒烟方法的介绍讲座,新上岗职工安排禁烟教育培训。

十二、将控烟工作纳入到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列入质控检查指标,与年度评优工作挂钩。

十三、本制度由医院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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