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诊服务时间(含节假日)
夏季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其他时段请到全科就诊。
2.来院就诊、取药必须先挂号,请出示您的身份证在一楼收费处挂号,并妥善保管挂号单。
3.分诊:对来院就诊患者分轻重缓急,服从分诊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就诊。
4.候诊:挂号后请到一楼诊区候诊,按叫号就诊。
5.就诊:患者及陪护请向医生出示挂号证明,如实向医生介绍病情,回答医生询问,听从医生诊治处置。医患之间要互相尊重,使用文明语言,您如果有什么困难,请找就近医务人员寻求帮助,如果需要轮椅平车,可到安保处借用。
6.按医生嘱咐到指定科室进行检查,留好各种检查标本以便送检,各种检查报告单要及时送接诊医生,以便及时处置,并注意妥善保存。
7.按规定在收费处缴纳医药费用,凭缴费条码到药房取药,详细记清药名、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8.患者就诊处置完毕,或离院或住院,请勿在门诊大楼内逗留。
9.个人体检、单位集体体检,请直接与医务(023-62646359)联系。
10.陪护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讲究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严禁吸烟,患者如有大小便时请入厕。
11.家属是患者的第一监护人,在门诊就诊期间,请您看护好您的病人,防止攀爬护栏,自杀自伤,冲动毁物、伤人、外走等危险行为的发生。
12.希望您把意见留下,把愉快带走,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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