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床检验检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流程
1.医生开具检验申请。
2.收费处缴费,再到一楼检验科等候检查。
3.检查后按照检查项目规定的时间到检验科领取报告。
(二)检验须知、注意事项
1.一般血液标本原则上应晨起空腹采血(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除外),采血前宜处于安静状态。需要进行对比观察的项目应注意每次采集条件的一致性,以减少由于采样条件不同造成的测定值波动。
2.肝功、肾功、血脂、血糖标本采集前应空腹12小时,血脂标本采集前三天避免高脂饮食,急诊情况除外。
3.尿液常规检验可取随机尿,但取晨尿为最佳,置干燥、清洁的容器中送检。
4.粪便常规检查,排便后,挑取有脓血、粘液部分的粪便约2-3克(液状粪便则取絮状物);标本应盛于不吸水的干燥、清洁容器中送检;应在排便后1小时内送检。
5.特殊检查项目采样要求请咨询检验科。
(三)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
肝功、肾功、血脂、电解质、心肌酶谱、糖尿病筛查(包括糖化血红蛋白、血糖)风湿指标等生化和免疫项目时,建议在上午9:00以前抽血,当天11:00后领取报告;9:00以后抽血的标本下午领取报告。
血液常规分析、血型、CRP、尿液常规分析、粪便常规、白带常规等项目在30分钟内出报告,凝血功能在1小时内出报告。
门诊患者持证自行到检验科领取报告,住院患者护师领取报告。
备注:特殊情况注意工作人员提示的领取报告时间。
二、影像科检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流程
1.门诊患者:首先门诊医生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初步判断可疑的病变部位,然后开具相应的检查单,患者交费后前往影像科进行检查,根据检查室门外提示进行排队等候,检查结束后,等候报告,领取检查报告后返回门诊医师处进行下一步诊疗。
2.住院患者:根据住院医生开具的检查申请单前往影像科进行检查,根据检查室门外提示进行排队等候,检查结束后不用等候结果,检查结果由影像科当天下午下班前送往住院部。
3.居民免费体检:首先在基卫科进行登记,然后拿着相应检查单到影像科进行检查,根据检查室门外提示进行排队等候,检查结束后不用等候结果,后期到基卫科统一领取报告。
(二)注意事项
1.DR照片、X线骨密度检查
(1)非特殊需要,受孕8-15周的孕妇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其他孕期的孕妇、婴幼儿、少年儿童慎检;
(2)检查时,每次只容许1人进入机房,并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3)X线骨密度检查仅适用于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
(三)电离辐射危害告知
1.人体受到放射线照射后,可能产生潜在危害;
2.非特殊需要,受孕8-15周的孕妇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其他孕期的孕妇、婴幼儿、少年儿童慎检;
3.要权衡利弊,在没有其他更好的检查方法时,才用放射线检查;
4.检查时,每次只容许1人进入机房,并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5.不得将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三、超声科检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彩超检查
1.腹部彩超检查,空腹8小时以上,检查前1天清淡饮食,禁止食用豆类、奶类等容易产气的食物。
2.泌尿系,经腹检查妇科和早孕者,被检者应在检查前饮用适量水,以确保膀胱充盈,从而可以更好地显示图像特征,利于图像分析。
3.经阴道、直肠检查妇科、早孕、前列腺,不需要充盈膀胱。
(二)领取报告时间
1.门诊患者检查后半小时内取报告(动态心电图2小时后取报告),由患者自行到检查处领取。
2.住院患者检查后可自行离开,当天下班前由影像科人员送至所在科室。
3.遇特殊情况,如停电、病情复杂需要会诊等原因,情况处理好后,及时出具报告。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