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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须知
日期:2024-08-0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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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0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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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您在住院期间的安全,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护士会对您再进行必要的解释,请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病房设施简陋,给您带来诸多的不便,敬请原谅!感谢您的配合并祝您早日康复。

□住院期间请注意用电安全,禁止使用电热杯、电饭锅、电插座等电器。

□住院期间请妥善保管钱财和贵重物品,谨防失窃。如有遗失,医院不负责赔偿。

□自觉保持医院环境整洁,病房内禁止吸烟、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病人入院后,未经医护人员同意,不得擅自离开病房。未经允许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其间如发生意外,医院概不负责。

□输液病员不可自行调整滴速,如因自行调节而造成不适或意外,后果自负。

□您需要生活护理而家属不在场时,请及时联系护士。

□住院期间病人服用特殊药物(如安眠药、降血压药)或感到头晕时,下床应先坐稳于床沿,再由家属搀扶下床。危重病人、行动不便的病人请尽量使用便盆。

□病人使用床栏时,陪伴家属不得私自撤下床栏,必要时还须增加约束带保护。已上床栏的病人欲下床必须先放下床栏,切勿跨越床栏。请将物品尽量放置于橱柜内,以免妨碍走路,病床的摇手柄应放置在原来的位置,以防走路绊倒。

□发现地面潮湿时,请告诉工作人员,并避免在潮湿的地方行走,以防跌倒。

□普通病房患者在16周岁以下或70周岁以上及体弱多病等病人必须有家属陪护,陪伴家属不得随意离开。

□不得私自使用热水袋。如需使用时水温不超过50℃,并用包布包裹或用布套。热水瓶应放在较隐蔽的地方,以防发生烫伤等意外。因违反医嘱或护理告知而出现损害后果的责任自负。

□如住院一日清账单有疑问,可询问护士长,我们会及时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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