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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须知
日期:2024-08-02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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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02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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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入住我院治疗期间,您的责任医师责任护士及全体医护人员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为配合治疗,早日康复,请您在住院期间遵守如下规定

1. 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尊重医护人员,听从医务人员指导,应遵医嘱,配合治疗,如拒绝接受某项治疗及护理措施,请在相关文中签字

2. 生活必需用品外,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室

3. 应由您的主治医师根据病情决定,不得随意更改,院外送来食物须经医务人员同意后方可食用

4. 禁止擅自接受非本科室医师拟定的治疗方案本院及上级医院专家会诊例外);

5. 禁止使用院外药物,如因病情需要,须征得本科室医师同意方可使用

6. 不能随意乱窜病室,不私自更换床位,不随意进入医护办公室、治疗室,禁止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记录

7. 若病情有不适变化,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8. 请注意节约用水、电、气,爱护公物,如有损坏丢失,应按价赔偿

9. 请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病室清洁、安静,勿吸烟

10. 请您自行将贵重物品妥善保存,警惕小偷、医疗骗子及媒子为了您的安全,禁止私自使用病房的电源插座

11. 未经您的责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面同意,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如擅自离院后发生意外情况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12. 您及您的陪护人员与其他病人或陪护人员之间不得无理取闹、扰乱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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