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院应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并取得患者的同意后方可开具住院证。
二、医师要根据医院现有的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
三、患者持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和同时持身份证、医保卡到出入院处(或挂号室)办理住院手续,出入院处(或挂号室)的工作人员应进行身份识别,必须询问其是否参保,认真核对医保卡或身份证原件防止冒名骗保现象发生,发现就医患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件不符时,应拒绝就医登记。危重患者先住院后补办住院手续。
四、病房接到住院通知后,为患者准备暂空床,为危重、急诊、手术患者准备抢救物品及药品。
五、患者入院时应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患者,介绍病房有关制度,要求患者或家属在相关医疗文书上签字,危重患者应立即组织抢救。
六、填写患者一览表卡,打印床头卡及腕带,与患者或家属共同对患者身份信息进行核对。
七、患者出院前,医护人员应按规定完善出院记录,做好出院指导,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满意度调查。
八、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做好出院前医患沟通,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署《自动出院告知书》后自动出院。应出院而不出院者,报相关职能部门,通知有关部门接回。
九、患者出院由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决定。同意患者出院由当班医生开具出院记录,病房总务护士应在患者结账前完成费用审核,做好《患者结账前费用复审登记本》登记并执行医生出院医嘱。
十、患者出院后按时进行随访,首次随访由主管医师完成,必要时请上级医师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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