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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督检查>检查计划
  • [ 索引号 ]
  • 115001087428546621/2025-00006
  • [ 发文字号 ]
  • 南岸应急发〔2025〕6号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17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1
重庆市南岸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5-01-2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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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1-2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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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支队:

为进一步提高应急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520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安委〔201614号)有关规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南岸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局机关各科、室、队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重庆市南岸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


重庆市南岸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南岸委发〔20188号)“三个必须”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狠抓隐患整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增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以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为核心目标,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

合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及经济规模、行业特征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区应急管理局及各镇、街、经济板块相互协调,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依规执法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执法的公正性。

(四)注重检查效

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局机关各科室队要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并根据月度检查内容在每月26日前编制次月现场检查方案,明确监督检查内容,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

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同时,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1.2025年危险化学品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2025年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计划

      3.2025年工贸八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2025年南岸区自然灾害监督检查计划

      5.2025年南岸区应急避难场所监督检查计划

      6.2025年应急管理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5年危险化学品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地区、企业、环节、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以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方法,结合“一体化”工作,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促进全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实现零事故、零死亡工作目标。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3人,分别是:周轻灵、武艺、张寒冬。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领导适时参加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248=744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2×119=278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65天。实施行政许可共计90天。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40天。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25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20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30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25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25天。指导企业应急救援演练共计10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共201天。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58天;病假、事假共计15天;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共计45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8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45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按照企业风险程度、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将企业分为红、橙、黄、蓝四级,红色等级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气体充装企业、经营企业(带储存)等具有较大风险的企业,全年检查频次不少于4次;橙色等级为加油站、非煤矿山(绿色矿山)等具有一般风险的企业和一般化工企业(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企业,全年检查不少于2次;黄色等级为其他重点企业,全年检查不少于1次;蓝色等级为其他企业,为随机抽查。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

1)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2)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

4)应急预案修订和重新备案情况;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危险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情况;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8)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9)编制应急预案前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情况;

10)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1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12)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13)应急预案评估情况;

14)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15)事故风险及应急措施告知情况;

1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17)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情况;

18)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9)应急物资及装备情况;

20)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21)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22)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23)安全设备情况。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1)设备设施管理情况;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

4)安全管理工艺情况;

5)工艺管理情况;

6)人员管理情况。

3.其他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139次,共计278天)

1.日常监督检查。

1)对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气体充装企业、1家经营企业(带储存)共检查12家次。

一月份(4家):重庆华辉涂料有限公司、重庆力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重庆福人气体有限公司、重庆新启光化工有限公司。

四月份(4家):重庆华辉涂料有限公司、重庆力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重庆福人气体有限公司、重庆新启光化工有限公司。

十月份(4家):重庆华辉涂料有限公司、重庆力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重庆福人气体有限公司、重庆新启光化工有限公司。

2)对44家加油站、 1家非煤矿山(绿色矿山)企业、1家一般化工企业(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企业共检查92家次。

一月份(6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腾龙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内环高速公路大佛寺外侧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大佛寺内侧停车区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腾龙大道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南滨路加油站、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龙滨综合加油站。

二月份(10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盘龙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平安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沙岚垭加油站、重庆绿巨人食品有限公司绿巨人加油加气站、重庆壳牌能源有限公司涂山路加油站、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友源加油站、重庆中石化和光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海棠溪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柏子桥加油站、重庆益富能源有限公司南坪东路加油站、重庆海联水性涂料有限公司。

三月份(10家):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加油站、重庆海能实业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南坪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宏声路加油站、重庆市益善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海峡路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青龙路加油站、重庆中品石化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七公里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五公里加油站。

四月份(5家):

重庆南岸区万里油料有限公司黄沙坎加油站、重庆中油诚源发展有限公司四公里内环加油站、重庆中油诚源发展有限公司内环茶园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茶园东加油站、重庆庆隆屋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月份(8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茶园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茶园西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茶园南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茶园北加油站、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通源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龙门坎加油站、重庆渝平加油站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长生加油站。

六月份(7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通江加油站、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廖家凼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大兴加油站、重庆盛茂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市广阳加油站(普通合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沿江高速迎龙加油加气站、重庆中油迅发实业有限公司迎龙服务区加油站。

七月份(6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腾龙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内环高速公路大佛寺外侧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大佛寺内侧停车区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腾龙大道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南滨路加油站、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龙滨综合加油站。

八月份(10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盘龙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平安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沙岚垭加油站、重庆绿巨人食品有限公司绿巨人加油加气站、重庆壳牌能源有限公司涂山路加油站、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友源加油站、重庆中石化和光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海棠溪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柏子桥加油站、重庆益富能源有限公司南坪东路加油站、重庆海联水性涂料有限公司。

九月份(10家):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加油站、重庆海能实业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南坪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宏声路加油站、重庆市益善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海峡路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青龙路加油站、重庆中品石化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七公里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五公里加油站。

十月份(5家):

重庆南岸区万里油料有限公司黄沙坎加油站、重庆中油诚源发展有限公司四公里内环加油站、重庆中油诚源发展有限公司内环茶园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茶园东加油站、重庆庆隆屋业发展有限公司。

十一月份(8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茶园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茶园西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茶园南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茶园北加油站、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通源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龙门坎加油站、重庆渝平加油站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长生加油站。

十二月份(7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通江加油站、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廖家凼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大兴加油站、重庆盛茂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市广阳加油站(普通合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沿江高速迎龙加油加气站、重庆中油迅发实业有限公司迎龙服务区加油站。

2.专项监督检查(4家)

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气体充装企业、1家经营企业(带储存)共检查4家次。

七月份:重庆华辉涂料有限公司、重庆力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重庆福人气体有限公司、重庆新启光化工有限公司。

3.随机抽查检查(31家)

票据式危化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企业随机抽查,31家次。


附件2

2025年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为强化“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隐患”意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对全区安全培训行为进行检查和监管执法;以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为执法方法,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严格全区安全培训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以检查促培训规范,以培训促素质提升,以素质促本质安全,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安全培训机构:由政策法规科牵头,经开大队负责实施。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危化监管科负责。

重点工商贸企业:经开大队负责。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测算执行经开大队和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测算。

安全培训机构的检查执法工作人员由经开大队执法人员王谦、文振懿担任。经开大队在《2025年工贸八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中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中予以监管。

重点工商贸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检查由经开大队在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中予以监管。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检查由危化监管科在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中予以监管。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按照分类检查原则,主要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及三项岗位人员的持证情况。检查安全培训机构是否严格按照培训大纲及要求落实培训工作,培训过程是否规范,培训档案是否建立完善,培训条件是否具备等。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重点检查对象。

安全培训机构:由政策法规科牵头,经开大队负责实施。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危化监管科负

点工商贸企业:经开大队负责

2.重点检查内容。

安全培训机构检查内容:一是机构建设情况:培训相关管理制度、教学场地及设施设备;二是教学管理情况:培训教学大纲、使用教材、授课教师课件;三是档案管理情况:学员档案管理、培训现场图片、培训质量的反馈、学员档案管理方式、档案规范性等。

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内容:一是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年度培训计划及执行情况;二是“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三是档案管理情况,“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台账及证件复印件存档、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四新安全教育记录、换岗安全培训记录、复工前安全培训记录、从业人员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和掌握情况记录、培训存档情况;四是安全培训经费保障情况,安全培训经费提取及使用情况。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10天)

1.日常监督检查。

2月检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1

4月检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1

6月检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1

7月检查企业:较大风险企业2家(危化和工贸企业各1家)

9月检查企业:较大风险企业2家(危化和工贸企业各1家)

2.随机抽查。

8月随机抽查企业2家(危化和工贸企业各1家)

10月随机抽查企业1家(危化企业)


附件3

2025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35号)精神,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渝委办发〔20219号)和《重庆市应急管理分类分级执法暂行办法》(渝应急发〔202346号)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主要任务

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分级分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与监督检查“一体化”。开展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行动,聚焦主要负责人履职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危险作业审批、检维修作业、服务外包、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等方面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持续依据《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重点设备实施相关要求开展精准整治,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大力推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履职评估规范》(DB/T1217-2022);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行政执法人员

目前,经开区大队从事工贸行业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共计3人,分别是:熊子隆、文振懿、王谦。

三、计划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248天(今年法定工作日)=744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140天;具体安排见后文。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284天,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36天;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98天;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60天;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16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4天;完成区政府或市应急局组织的专项行动共计50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共320天,包括:机关值班144天;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计60天;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20天;参加党群活动36天;病假、事假共计15天;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45天。

四、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1. 安全生产风险或者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2. 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 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 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 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执法力量,对重点检查单位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每三年至少全覆盖检查一次,本年度重点检查单位具体见时间安排。

(二)重点检查时间安排

一月份:重庆永瀚机械加工有限公司、重庆渝丰和科技有限公司

二月份:重庆东立富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迅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三月份:重庆华林天美印务有限公司、重庆軎门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重庆金华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

四月份:星汉智能科技发展(重庆)有限公司、重庆天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重庆复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五月份:重庆峘能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盼森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联佰博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六月份:重庆潮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庆宝曼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维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七月份:重庆华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重庆韬胜商贸有限公司

八月份: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五州门业开发有限公司、重庆美心贝斯特门窗股份有限公司

九月份:重庆飞能达都工机械有限公司、重庆亮友弹簧有限公司、重庆渝至达科技有限公司

十月份:重庆渝海食品有限公司、重庆索尔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十一月份:重庆四方制装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区民生食品有限公司、重庆鑫地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月份:重庆博士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威思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检查单位共计31家,实现至少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因临时新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整治活动,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将该专项整治活动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安排合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88.6%

五、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

(二)一般检查时间安排

一季度: 重庆市成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二季度: 重庆枫树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三季度: 重庆希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四季度: 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光电路店

一般检查单位共计4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11.4%


附件4

2025年南岸区自然灾害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自然灾害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自然灾害属地属事监管职责,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自然灾害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25年南岸区自然灾害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注重灾前预防,认真落实自然灾害防控工作各项制度和措施,严格控制一般自然灾害事故、遏制较大自然灾害事故、杜绝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到95%以上,全区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对象

从事自然灾害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8人,分别是:冯学松、陈立志、安晓华、曾茜、冯建荣、范仲、陈和袁、程唯意。

监督检查对象为全区负有自然灾害管理职责的各镇、街、经济板块发展中心、有关经营单位。

三、监督检查频次

自然灾害监督检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

四、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主要检查各责任单位自然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宣传教育情况、通讯保障情况、物资储备及状态、巡查记录或登记台账、其它有关工作内容等。

五、检查计划安排

一月份:重点检查单位,南坪镇,其它单位视情况抽查。

二月份:重点检查单位,鸡冠石镇,其它单位视情况抽查。

三月份:重点检查单位,迎龙镇,其它单位视情况抽查。

四月份:重点检查单位,涂山镇,其它单位视情况抽查。

五月份:重点检查单位,花园路街道、天文街道,其它单位视情况抽查。

六月份:重点检查单位,海棠溪街道,其它单位视情况抽查。

七月份:重点检查单位,长生桥镇,其它单位视情况抽查。

八月份:重点检查单位,南山街道,其它单位视情况抽查。

九月份:重点检查单位,广阳镇,其它单位视情况抽查。

十月份:重点检查单位,峡口镇,其它单位视情况抽查。

十一月份:重点检查单位,弹子石街道、南坪街道,其它单位视情况抽查。

十二月份:重点检查单位,铜元局街道、龙门浩街道,其它单位视情况抽查。


附件5

2025年南岸区应急避难场所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2512月底,对我区15个镇、街的应急避难场所进行督促检查。

二、执法工作量及任务分配

(一)人员安排

从事避难场所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4人,分别是:王黎、齐冰、李敏、李可怡。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场地应急疏散安置预案编制情况;

2.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3.应急标志设置情况;

4.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情况;

5.应急疏散演练和宣传情况。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一月份:花园路街道、铜元局街道,视情况抽查辖区内2-3个应急避难场所。

二月份:龙门浩街道、海棠溪街道,视情况抽查辖区内2-3个应急避难场所。

三月份:弹子石街道、鸡冠石镇,视情况抽查辖区内2-3个应急避难场所。

四月份:天文街道,视情况抽查辖区内2-3个应急避难场所。

五月份:长生镇,视情况抽查辖区内2-3个应急避难场所。

六月份:南坪镇,视情况抽查辖区内2-3个应急避难场所。

七月份:南坪街道,视情况抽查辖区内2-3个应急避难场所。

八月份:南山街道,视情况抽查辖区内2-3个应急避难场所。

九月份:涂山镇,视情况抽查辖区内2-3个应急避难场所。

十月份:峡口镇,视情况抽查辖区内2-3个应急避难场所。

十一月份:广阳镇,视情况抽查辖区内2-3个应急避难场所。

十二月份:迎龙镇,视情况抽查辖区内2-3个应急避难场所。


附件6

2025年应急管理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年度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有效落实,促进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应急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能职责,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全区应急管理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

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应急管理监督检查,针对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单位重点领域应急准备的组织体系建立、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演练、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应急值班值守、应急逃生通道设置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督人员

从事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有3人,分别为:杨勇、肖茨尹、钟忆竹,分管领导适时参加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48天=744天。

(二)抽查检查工作日:48天。

(三)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306天,包括:应急预案审核、备案、造册共计66天;区级应急演练及指导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应急演练、应急值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共计160天;应急处置80天。

(四)非监督检查工作日:390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152天;应急值班108天;病假、事假共计20天;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工作共计3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婚(丧)假共计5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30天。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值班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南岸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南岸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镇街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紧急通知》(南岸安办发〔2020〕17号)等规定,检查项目共有七项:

1.应急组织体系建立情况;

2.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情况;

3.应急预案编制、发布、修订、备案情况;

4.应急演练组织、实施情况;

5.应急预案、应急知识、应急技能培训和考核;

6.应急值班值守情况;

7.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设置情况。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48天)

一月份:检查单位:弹子石街道、南坪街道,相关部门、单位视情况抽查。

二月份:检查单位:铜元局街道、龙门浩街道,相关部门、单位视情况抽查。

三月份:检查单位:花园路街道、天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视情况抽查。

四月份:重点检查单位,长生镇,相关部门、单位视情况抽查。

五月份:重点检查单位,峡口镇,相关部门、单位视情况抽查。

六月份:重点检查单位,南山街道,相关部门、单位视情况抽查。

七月份:重点检查单位,海棠溪街道、南滨路发展中心,相关部门、单位视情况抽查。

八月份:重点检查单位,广阳镇,相关部门、单位视情况抽查。

九月份:重点检查单位,涂山镇,相关部门、单位视情况抽查。

十月份:重点检查单位,鸡冠石镇,相关部门、单位视情况抽查。

十一月份:重点检查单位,迎龙镇,相关部门、单位视情况抽查。

十二月份:重点检查单位,南坪镇,相关部门、单位视情况抽查。

六、工作要求

在开展应急管理检查过程中,突出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不断深化应急管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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