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等。
根据《中共重庆南岸区委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岸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区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区公安分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地震应急、抗震设防救灾职责,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的水旱灾害防治、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以及区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的职责等整合,重新组建区应急管理局。
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机构情况
应急管理局现拟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和5个业务科室。
下设参公事业单位南岸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仅限原安监局)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29.3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9.38万元,比2018年增加146.2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38万元,比2018年增加288.2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58万元,比2018年减少1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所有装备暂停采购,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日常综合监管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的安排。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仅限原安监局)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15万元,比2018年增加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无因公出(境)工作安排;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18年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增加,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2018年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增加,公务出行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无购置公车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仅限原安监局)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4.47万元,比上年增加143.5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458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重庆市南岸区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533.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86万元,固定资产453.72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0万元,汽车2辆62.83 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90.89万元。
5、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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