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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安全生产领域>行政管理>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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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87428546621/2021-0006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3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3
南岸区道路货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日期:2021-04-1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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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4-1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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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道路货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去年冬季以来,全市已发生合川区“11·17”、沙坪坝区“12·27”、高新区“12·28”、渝中区“12·28”等货车事故;开年以来,渝北、潼南115日,梁平120日又相继发生3起货车群死群伤事故。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道路货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渝安办〔20216号)要求,结合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决定在全区开展道路货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112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剖析道路货运行业安全问题,突出抓好货车生产、销售、登记检验、维修及货物装卸、运输等安全管理,强化生产与维修、源头与路面、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整治一批非法生产、销售、维修等违法违规企业,查处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装载及运输企业,打击一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的突出违法行为,震慑一批货运企业法人代表及安全管理人员、货运驾驶人,有效改善全区道路货运安全状况。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道路货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由区道安办作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货车销售企业、维修企业、货运装载企业、运输企业等;

(二)重点车型:渣土车、商品砼车、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中型货车及12吨以上普通货车;

(三)重点路段:码头、渣场、大型物流场站、工业园区、施工建设工地等涉货通行路段;

(四)重点违法:非法销售、非法改装拼装、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超额配载等重点违法。

四、时间步骤

即日起至20216月底,为期6个月,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发动清理阶段(2021年2月上旬前)。成立专项整治机构,制定方案、明确部门任务及分工,全面排查清理货运车辆较集中的码头、渣场、大型物流场站、工业园区、施工建设、销售、维修及运输企业,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加强舆论宣传,为行动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整治阶段(2021年2月至5月)。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和进度,从货运车辆的销售、使用、维修、维保、执法、宣传等环节,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6月)。对照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认真梳理专项整治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建立健全货运管理长效机制。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清理摸排和宣传引导。

1. 全面发动摸清底数。全面排查清理各类道路货运相关企业,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根据摸排情况,分析找准安全管理问题突出的单位、企业,列出问题负面清单,下发限期整改意见书,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

2. 加强宣传造势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报道等形式,多层面、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目的、意义和措施。设立举报电话,发动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公众对发现的机动车违规生产销售、非法改装、违规装载等违法进行举报;曝光大案要案,及时公布违规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货运企业名单。

(二)切实开展源头隐患排查治理。

3. 开展货车改装企业排查治理。加强对货车改装企业检查,发现《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内企业违规改装不合格货车的行为,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4. 开展货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排查治理。组织开展辖区内货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排查整治。

5. 开展货运车辆注册登记排查治理。严格依据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车辆,与《公告》车型不一致的,不予注册登记,并将相关产品及企业信息通报有关部门。

(三)开展货运装载企业超限超载治理。

6. 加强货运装载源头治理。督促货运装载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货物装载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车辆核载质量装载货物,严禁超限超载装载货物,不得为非法改装、无牌无证车辆装载;按规定引导安装称重设备,确保车辆不超载出站。

(四)切实加强货运企业源头监管。

7. 加强货运企业安全监管。要按照“逐企检查、逐车见面、逐人警示”要求,督促企业在1个月内限期清零非法改装、逾期未报废、未检验和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等隐患车辆,并将12吨以上的货运车辆卫星定位终端接监控系统,落实24小时监控制度,对监控记录的各类违法及时进行清理、处罚。

(五)强化道路运输执法监管。

8. 加强货车“两超一疲劳”执法查处。严格管控进入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对于超载超限货车,要引导到规定地方进行卸载,依托入口监测预警、服务区引导检查、出口拦截查处“三道防线”,及时查处非法改装、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一般道路,依托交通检查站,开展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整治,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全面启用固定和移动测速设备,严查货车超速违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24小时监控制度和企业内部处罚制度,对监控发现超速、疲劳驾驶违法严格实施企业内部处罚;企业未落实内部处罚的,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企业进行处罚;对存在多次超速、严重超速等情形的,提取数据依法固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处罚。

9. 加强货车安全技术状况查处。在联合整治时,要加强对车厢栏板、弹簧板、悬浮轴、可伸缩结构、外廓尺寸等货车改装情况的检查,对非法改装的要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能够当场恢复的,当场监督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依法处罚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办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时重点审核;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及时改正并依法处罚。

10. 加强货车肇事事故调查处理。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事故的调查,做到事故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源头配载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驾驶员等开展调查,严格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南岸区道路货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任务分工表》(附件1),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细化措施、专人负责,并积极与市级部门对接,全力推动道路货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二)加强责任落实。要建立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要调查车辆安全状况,倒查销售、检验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对肇事车辆存在非法改装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企业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部门每月4日报送月整治工作小结,79日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电子邮箱:nananjiaoanban@163.com;联系人:王能;电话:6260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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