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注册 部门街镇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搜索
区住房城乡建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保障性住房>办事指南
南岸区租赁登记备案服务指南
日期:2024-12-05 10:35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4-12-05 10:35
字号:
分享:

南岸区租赁登记备案服务指南

一、文件依据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渝国土房管发〔2009〕412号)

二、所需材料

1.《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3.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项):

(1)《重庆市房地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属预购商品房的,收取《重庆市土地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3)属在建商品房的,收取《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身份证明:

(1)租赁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2)系委托申请的,还应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 

(3)系单位的,还应提供单位法人代表证明(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出租房屋已设定抵押的,收取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或承租人知晓抵押风险情况说明及抵押合同(复印件);

6.出租房屋转租的,收取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7.出租房屋系共有房屋的,收取全体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8.《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告知单》。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出示原件。

三、申请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烟雨路9号(国瑞中心6-10)

四、申请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房源核验→初审→复审→审签→缮证→归档

五、咨询电话

023-62986021 023-6298678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新媒体
矩阵

营商环境

数字人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