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市级公租房租金缴纳服务指南
一、文件依据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渝建发〔2024〕5号)。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人按月缴纳,不足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缴纳日期为每月20日之前承租人逾期缴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拖欠房屋租金金额的万分之五计收违约金。
二、线下缴纳地点
1、城南家园房屋管理中心(城南家园中二路1号附5号二楼)
2、城南家园房屋管理中心(城南家园西路2号3幢3单元1楼)
3、江南水岸房屋管理中心(南岸区广茂大道556号)
4、江南水岸房屋管理中心(江南水岸二组团3幢至4幢之间)
三、线上缴纳方式
重庆公共租赁房微信公众号、APP
四、联系电话
城南家园房屋管理中心:023-62399118
江南水岸房屋管理中心:023-6238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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