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市级公租房退租服务指南
一、文件依据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渝建发〔2024〕5号)。
二、申请退租流程
(一)提出申请。承租人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或运营单位提交退租申请。承租人死亡的,由共同申请人申请,无共同申请人的,由具有法定继承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申请。
(二)办理验房。承租人搬离个人物品,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或运营单位查验房屋。未搬离的物品,视为遗弃,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或运营单位可以予以处置。
(三)结算费用。完成房屋查验后,承租人应当结清租金、物业服务、水、电、气等费用,交还房屋钥匙,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或运营单位核算租金、退还保证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由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算租金。
三、申请退租地点
1、城南家园公租房房管中心(城南家园中二路1号附5号二楼)
2、江南水岸公租房房管中心(南岸区广茂大道556号)
四、联系电话
城南家园公租房房管中心:023-62399118
江南水岸公租房房管中心:023-6238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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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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