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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城乡建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实
2024-12-04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8966/2025-0001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0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0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日期:2025-01-20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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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1-20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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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保障对象的农村C级危房改造区级补助按照1.7万元/户,农村D级危房改造(无房户新建住房)区级补助按照4万元/户执行。同时,申报纳入市级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争取上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另按照我区农房标准图集或镇(街道)统一的风貌要求改造危房可享受风貌改造区级补助1.7万元/户。新建房屋须满足一户一宅、建新拆旧要求且建房面积应控制在规划审批面积以内方可全额拨付补助资金。经费来源按原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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