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峡口镇委员会 峡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峡口镇山区河道“三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大石村、西流村、柏林村:
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渝水河﹝2023﹞5号)文件要求,为了加强我镇山区(山洪灾害危险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依据区河长制工作中各级河长管辖河道范围,现将我镇山区河道——兰草溪的三个责任人进行公示。请各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认真履职,进一步做好山区河道(兰草溪)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山区河道(兰草溪)责任制,保障山区河道(兰草溪)安全,确保辖区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附件:峡口镇山区河道(兰草溪)三个责任人公示清单
中共峡口镇委员会 峡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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