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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三举措”加强食品“三防”设施
日期:2021-04-15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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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强化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加强完善“三防”设施,保障食品安全。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机制加强对每卤制品摊点督导巡查,发现“三防”设施落实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行政约谈或行政告诫,对拒不整改的予以立案查处。

    三是推进“三防”社会共治。积极协调各方重视和支持食品“三防”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形成食品“三防”设施落实的正面效应;强化食品“三防”在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作用等方面的普法和科普宣传,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加强和完善“三防”设施工作,营造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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