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川东化工原场址内要谋划好暴雨季节蓄水问题,要提前清空蓄水池内废水。 |
整改牵头单位 | 南岸区生态环境局 |
整改目标 | 进一步加强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及时收集、转运含磷废水,汛期暴雨季节及时预警,清空蓄水池,含磷废水不得直排长江对水体造成影响;加快推进含磷土壤评估修复工作,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对川东化工原址场地风险管控,及时修订风险管控方案,建立场地管控长效机制,加强场地内18个收集池运维管理;2.加快推进场地治理修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并通过评审,取得了《重庆川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川东化工厂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渝土效果〔2020〕30号);完成地下水污染补充调查评估,取得《重庆川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名录通知书》(渝(市)土风评〔2022〕10号),已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名录;3.持续做好场地含磷废水管控,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暴雨季节及时收运含磷废水、清空蓄水池,确保长江水质安全。 整改成效:川东化工原址场地环境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场地内含磷废水安全处置,未对长江水质造成不良影响。 |
整改时间 | 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熊老师;电话:023-62893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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