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是重庆市南岸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局办公室、预算科、行财科、社保科、农业科、会管科、经建科、国库科、企业科、采购办10个职能科室、支付中心、评审中心、2个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起草全区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拟订和执行区级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
4、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措施,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贯彻执行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
5、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6、负责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7、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8、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
9、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10、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13、拟订和执行区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
14、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
15、监督检查财政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公共财政决算收入总计981.1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收入731.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99万元,农林水支出0.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5.5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797.72万元,用于财政局机关、支付中心、评审中心、2个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运行,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7.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1.89万元等各项费用支出。
2、项目支出177.94万元,用于开展财政事务,购买全区财政票据及农村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建设营运项目、财政国库业务,公务卡、动态监控、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系统软件维护开支、农林水技术推广,渝财基(2013)42号2013年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开支、资源勘探信息,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政策扶持及会务等支出。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2014年增加0.9%,主要原因在于新增了全区发票专项资金、电子信息招商、项目评审及专家经费。年初预决算差异在于没有把市级拨款及新增专项纳入年初预算。
(二)、2015年公用经费207.92万元,用于办公设备、物业管理、汽车维护、人员培训其他商品支出等,2辆一般公务用车。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南岸区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全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较2014年减少4.12万元;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21人次,较2014年减少1.33万元; 2015年区财政局有公务车2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09万元,较2014年节约0.82万元,主要为购汽油、汽车维修保养、路桥费、安全基金、保险、停洗车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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