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起草全区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拟订和执行区级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
(4)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措施,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贯彻执行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
(5)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6)负责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7)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8)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
(9)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10)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13)拟订和执行区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
(14)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
(15)监督检查财政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是重庆市南岸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局办公室、预算科、行财科、社保科、农业科、会管科、经建科、国库科、企业科、采购办10个职能科室、支付中心、评审中心。2017年12月底,我单位行政编制人数29人,行政工勤编制人数2人,参工事业单位编制人数9人,事业编制人数6人;其中行政在编在职人数22人,工勤在编人数2人,参工事业在编在职人数9人,事业在编在职人数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14.63万元,支出总计1,214.6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47.32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2017年3月起,全市实施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的征缴工作,财政新增了职业年金的单位征收部分的预算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21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4.63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1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18万元,占61.84%;项目支出463.45万元,占38.16%。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按工作开展的进度,及时拨付给实施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1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85万元,增长4.55%。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中加大了对企业的补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21万元,增长37.34%。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的补贴200万元、2017年会计考试考务工作经费51.6万元、2016年争取资金考核经费66万元和新调入人员经费等经费的开支。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1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32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2017年3月起,全市实施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的征缴工作,财政新增了职业年金的单位征收部分的预算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21万元,增长37.34%。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的补贴、2017年会计考试考务工作的经费、2016年争取资金考核经费和新调入人员经费等经费的开支。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4.27万元,占62.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会计考试考务工作的经费、2016年争取资金考核经费和新调入人员经费等经费的开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2.59万元,占15.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3月起,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统一拿入社保发放,减少了在本单位的经费列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11万元,占3.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费用;农林水支出5.00万元,占0.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2017年乡镇财政干部和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补助;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2.00万元,占16.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引进企业设备购置补助;住房保障支出30.63万元,占2.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本单位新调入,增加了新进人员公积金单位缴纳的经费;其他支出0.04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对下达老党员的七一慰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1.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6.56万元,较上年减少103.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施了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2017年此项工作未开展。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74.62万元,较上年减少37.70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等原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物管费、培训费、维护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4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来实施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的使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5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2016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3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24万元,主要是参加美国国际消费类电子产品展,招商引资的出访经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支出列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8万元,主要原因是出访地在美国和墨西哥,停留时间8天增加了相应的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从2016年车改后,本单位无公务车辆新增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3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9.73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7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79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2.9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物管费、培训费、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37.70万元,下降17.7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复印机、硬盘、绩效评价等服务。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5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联系方式:62988212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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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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