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南岸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重庆市南岸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南岸区纪委监委机关设17个室(部)和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南岸区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中心,南岸区廉政教育中心。区纪委监委下设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4个派出监察室。
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员会工作机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中心、区廉政教育中心两家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304.92万元,支出总计4304.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6.18万元,下降 11.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区财政继续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304.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6.18万元,下降 11.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区财政继续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04.9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4304.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6.18万元,下降 11.8%,主要原因是我委贯彻落实区财政继续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688.92万元,占85.69%;项目支出616.00万元,占14.31%。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结转结余制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4304.92万元。与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76.18万元,下降 11.8%。主要原因是我委贯彻落实区财政继续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04.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6.18万元,下降 11.8%。主要原因是我委贯彻落实区财政继续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1万元,增长0.2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6年至2018年住房补贴资金40.8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4.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6.18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我委贯彻落实区财政继续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1万元,增长 0.21%。主要原因是2020年补发2016年至2018年住房补贴资金40.8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结转结余制度,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7.20万元,占84.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18万元,下降 1.01%,主要原因是我委贯彻落实区财政继续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6.81万元,占7.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1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职工晋级晋档,缴费基数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49.39万元,占3.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0 %。
(4)住房保障支出181.52万元,占4.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88万元,增长 29.07%,主要原因是职工晋级晋档,缴费基数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88.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2.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97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经费中包含部分2018年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146.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01万元,增长39.75%,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机构人员增加,纪检监察业务工作量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物管费、印刷费、车辆运行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87万元,降低58.6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75万元,增长32.45%,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车辆增加1辆,纪检监察业务量增加,公务车辆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78万元,下降 58.3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充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 8.28万元,增长36.08%,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量增加,公务用车量增加,公务车辆增加1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纪委到我单位调研、学习考察团队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万元,下降 72.6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3万元,下降56.3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开支较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3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5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6.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费、物管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01万元,增长39.75%,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机构人员增加,纪检监察业务工作量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5万元,下降53.43%,主要原因是按要求精简会议,严控会议数量,严格执行会议费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议费支出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8万元,增长 36.57%,主要原因是加大了纪检监察业务全员培训和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培训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新进公招人员的办公办案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616.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设定合理,立项依据充分,符合部门职能职责,绩效目标设定科学,项目完成情况较好,达到年初既定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一级、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样 | ||||||||||
项目名称 |
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教育及培训 |
项目编码 |
2020B1016 |
自评总分 |
88 | |||||
主管部门 |
中共重庆市南岸区纪委 |
财政处室 |
行财科 |
项目 |
廖晓霞 |
联系电话 |
62988987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90 |
83.6 |
83.6 |
100 |
10 |
10 | ||||
其中:区级支出 |
90 |
83.6 |
83.6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完成上级调训任务和全年干部培训工作。2.完成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任务。3.完成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党建工作任务。4.完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域各项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
未调整 |
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 |
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调训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 |
定性 |
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调训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 |
未调整 |
100% |
100 |
20 |
17 |
否 | ||
全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宣传工作体现政治性、广泛性、创新性 |
定性 |
全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宣传工作体现政治性、广泛性、创新性 |
未调整 |
100% |
100 |
20 |
17 |
否 | ||
全区上下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逐步形成,全区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的价值观,法纪意识得到加强 |
定性 |
全区上下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逐步形成,全区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的价值观,法纪意识得到加强 |
未调整 |
100% |
100 |
15 |
12 |
否 | ||
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进一步树立,“四个自信”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和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氛围进一步浓厚 |
定性 |
100% |
未调整 |
100% |
100 |
15 |
12 |
否 | ||
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
% |
定量 |
95% |
未调整 |
100% |
100 |
20 |
20 |
否 | |
资金执行率指标 |
% |
定量 |
100% |
未调整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说明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988987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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