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协助区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全区的贯彻落实。
2、负责区委全委会、工作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等会议的会务组织、记录整理工作。
3、协助区委协调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有关工作。
4、负责区委领导的公务接洽,承办属于区委接待的内宾接待工作。
5、收集和整理本地区各部门,街、镇有关改革、开发、社会经济发展等各方面的重要信息,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向区委报告。
6、负责承担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收集汇总、报送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联系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负责值班联络、会议组织、报告起草、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与市委改革办对接、与专项小组联系等。
7、负责围绕市委和区委的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
8、按照区委要求,督促检查上级党组织和区委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工作部署在本地区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委、区委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
9、负责本区机要密码通信设备的维护、更新及24小时值守,确保党委通信安全畅通。
10、负责本区红机通信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对本区传真、通信工作的技术指导。
11、贯彻执行《保密法》,对区级部门,街、镇保密工作的指导督促,负责全区经济、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保密管理工作。
12、负责区委、区委办公室的公文处理,文件材料印制,文件刊物发送,车辆和区委所属部分部门的财务、档案管理。
13、承办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共设有10个科室:秘书科、综合科、信息调研科、区委值班室、机要保密科、区委区政府督查科、经济发展研究科、社会发展研究科、深改办综合科、信息研究中心信息科,另有1个参公单位(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研究室)和1个事业单位(重庆市南岸区信息研究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518.25万元,支出总计1518.2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59.92万元,下降9.5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项目经费减少,支出减少126.42万,下降8.3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51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8.2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51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4万元,占67.21%;项目支出497.84万元,占32.79%。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33.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实行预算单位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1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9.92万元,下降9.5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51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调减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1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42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51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调减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8.63万元,占76.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85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减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5.28万元,占17.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38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减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及死亡抚恤;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16万元,占3.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增加;住房保障支出42.85万元,占2.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增加;其他支出0.32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老党员慰问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0.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3.16万元,较上年减少62.0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7.24万元,较上年增加82.6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9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4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77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调研工作,接受市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8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8.78元,车均维护费4.4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82.6万元,增长72.05%。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党代会公文包、代表证及群团改革宣传费用。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62988279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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