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中共南岸区委老干部局局机关(含区关工委)内设2个职能科室,下属2个事业单位:南岸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参公管理)、南岸区老年大学。
(二)职能职责。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老干部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意见。落实好全区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协助区委组织部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了解掌握全区老干部政治思想、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组织老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阅读重要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加强和改进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好全区老干部的生活待遇。调查研究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牵头制定落实有关政策的办法和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老干部待遇的各项规定,加强宏观管理工作。组织、督促各单位对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协同老干部所在单位解决处理好老干部的医疗等事宜。了解、掌握全区老干部发挥作用的情况,总结和推广老干部发挥作用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宣传、报道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典型事迹;做好老同志报刊的征订、发放工作。指导全区老干部健康休养、参观工农业生产建设成就和开展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处理全区老干部来信来访,指导全区各单位的老干部信访工作。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指导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各项工作,管理好全区老干部活动中心。指导、协调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涉及老干部的各项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769.49万元,支出总计769.49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96.61万元、下降12.0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经费减少和上年度结余结转相对减少。支出增加39.49万元,增长5.64%,12.0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704.49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73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26万元,占45.2%;项目支出405.23万元,占54.8%。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万元,较上年减少3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0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61万元,下降12.0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减资。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3万元,下降0.5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9.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49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基本经费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17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5.40万元,占77.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58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2万元,占12.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基本经费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5万元,占2.2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住房保障支出56.82万元,占7.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实施了住房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7.88万元,较上年增加124.2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抚恤及住房补贴。公用经费26.37万元,较上年减少50.55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劳务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3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3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老同志服务、机要文件交换、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1.22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2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1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8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车辆5辆,固定资产共计282.37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539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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