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行政机关,内设机构11个:综合科、秘书科、信息科、调研科、督查科、法制科、行政复议科、执法监督报备科、外事侨务科、预案处置科、政务值班科(预警信息发布科)。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重庆市南岸区目标推进办公室,内设机构2个:综合科、典范建设科;重庆市南岸区民生工作办公室,内设机构3个:综合科、民生科、督查科。
(二)职能职责
1. 区政府办主要职责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 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 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向区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4) 加强调查研究,负责向区政府领导反映政府工作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5) 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和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6) 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政府系统的全区性大型活动。
(7)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监督、指导、服务,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助区政府领导办理行政管理涉法工作事项,为区政府领导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法制服务;承担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责任;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及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涉及区政府的各种法律纠纷,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行政法规、制定规范性文件。
(8) 负责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处理涉外、涉侨和港澳事务。
(9)指导、监督全区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
(10)负责全区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负责全区应急、政务值班、救灾、区长公开电话(电子信箱)等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规划方案编制、统筹管理协调、承办督促落实和信息报送发布。
(11)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 区目标推进办主要职责
负责推进全区重点目标任务完成。负责相关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统筹规划、任务分解、推进完成、综合协调、检查指导。
3. 区民生办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民生工作综合协调和事务承办;负责制定全区年度民生工作任务、规划方案拟定、资料收集、信息统计;负责全区服务群众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区服务群众综合信息平台、呼叫中心建设及人员的管理培训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765.28万元,支出总计2,765.2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5,467.76万元、下降66.41%,主要原因是因区行管办和区民宗委2个单位财务账户独立,行政机构减少2个,行管办下属事业机构减少1个,因单位分离,导致上年数提取数不能更改,全年的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229.08万元,电子办各种专项拨款收入减少238.68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542.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3.10万元,占98.05%;其他收入49.68万元,占1.95%。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66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0.32万元,占44.37%;项目支出1,479.78万元,占55.63%。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5.17万元,较上年减少1,464.7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区行管办和区民宗委2个单位财务账户独立,行政机构减少2个,区行管办下属事业机构减少1个,因单位分离,导致上年数提取数不能更改,上年的结转结余减少1482.82万元;增加本年综合信息平台运维费结转16.30万元、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经费结转1.7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9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09.22万元,下降57.76%。主要原因是因区行管办和区民宗委2个单位财务账户独立,行政机构减少2个,区行管办下属事业机构减少1个,因单位分离,导致上年数提取数不能更改,全年的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09.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9.51万元,增长14.70%。主要原因是为65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212.30万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107.21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21.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91.85万元,下降60.36%。主要原因是因区行管办和区民宗委2个单位财务账户独立,行政机构减少2个,区行管办下属事业机构减少1个,编制人数行政减少9人、事业减少6人,全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84.86万元;电子办各种专项支出减少106.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3.37万元,增长12.60%。主要原因是为65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212.30万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81.07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6.32万元,占84.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2.3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为65岁以上南岸区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支出212.30万元,新调入人员工资支出20.0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7.85万元,占9.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9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44.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38万元,占2.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迎龙镇汤家山社区水质异常应急处置工作经费支出10.68万元,新调入人员医疗保险支出2.3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94万元,占1.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32万元,占1.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调入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2.69万元;其他支出0.37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七一”走访慰问支出0.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0.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5.97万元,较上年减少209.4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区行管办和区民宗委2个单位财务账户独立,行政机构减少2个,区行管办下属事业机构减少1个,因单位分离,导致上年数提取数不能更改,全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209.49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医疗费等。公用经费414.03万元,较上年减少117.7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区行管办和区民宗委2个单位财务账户独立,行政机构减少2个,区行管办下属事业机构减少1个,因单位分离,导致上年数提取数不能更改,全年公用经费支出减少117.70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3.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七条实施意见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纪律规定,按照《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渝财行〔2013〕2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4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4.64万元,主要是用于市商务委组织赴西班牙、德国开展经贸项目促进和自贸试验区专题推介,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交流活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86万元,主要原因为市商务委组织赴西班牙、德国开展经贸项目促进和自贸试验区专题推介,在出国期间市商务委专门安排了四次专项对接座谈活动共计增加11.86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8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2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10.1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接待企业,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0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74批次,88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4.8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19.20万元,下降26.55%,主要原因是因区行管办单位财务账户独立,行政机构减少1个,下属事业机构减少1个;区民宗委单位财务账户独立,行政机构减少1个;因单位分离,导致上年数提取数不能更改,机关运行经费减少119.20万元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8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99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2988701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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