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区政府办主要职责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4)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5)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6)加强调查研究,负责向区政府领导反映政府工作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把握全
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7)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市政府和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8)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单位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9)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政府系统的全区性大型活动。
(10)负责涉及区政府工作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督办工作。
(11)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2)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13)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区目标推进办主要职责
负责推进全区重点目标任务完成。负责相关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统筹规划、任务分解、推进完成、综合协调、检查指导。
3. 区民生办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民生工作综合协调和事务承办;负责制定全区年度民生工作任务、规划方案拟定、资料收集、信息统计;负责全区服务群众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区服务群众综合信息平台、呼叫中心建设及人员的管理培训等。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重庆市南岸区目标推进办公室、重庆市南岸区民生工作办公室,现各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1.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33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为4名。在职实有人数为33名,单位实有公务车辆7辆。内设机构9个:综合科、秘书科、督查一科、督查二科、信息科、调研科、行政科、值班室、研究室。。
2. 重庆市南岸区目标推进办公室事业编制为11名,实有人数为7人,单位实有公务车辆1辆。内设机构2个:综合科、典范建设科。
3. 重庆市南岸区民生工作办公室事业编制为9名,实有人数为6人,单位实有公务车辆2辆。内设机构3个:综合科、民生科、督查科。
(三)机构改革情况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属于本轮机构改革的涉改
单位,按区委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部门机构编制职数框架的通知》要求,将侨务方面的工作职责划至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将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职责划至区侨联、将应急管理职责划至区应急管理局、将法制工作职责划至区司法局、将外事工作职责划至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将电子政务工作职责划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同时,本单位按职责调整的工作内容,通过区财政局对涉及部门预算的专项经费进行预算调整到职责划至相关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000.67万元,支出总计2000.6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8.71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减少昌都市察雅县第二幼儿园建设援助专项资金720万元、察雅县对口援藏专项经费44.94万元、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等3.77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1952.6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7.98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1985.4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27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952.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0.85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减少昌都市察雅县第二幼儿园建设援助专项资金720万元、察雅县对口援藏专项经费44.94万元、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等15.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2.69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7.98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985.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5.04万元,下降26.7%,主要原因是减少昌都市察雅县第二幼儿园建设援助专项资金720万元、察雅县对口援藏专项经费等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2.82万元,占72.2%;项目支出552.58万元,占27.8%。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67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减少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及保险21.44万元、重点项目工作经费11.27万元、上缴区财政局10.9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74.13万元、支出总计1974.1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 759.41万元,下降 27.8%。主要原因是减少昌都市察雅县第二幼儿园建设援助专项资金720万元、察雅县对口援藏专项经费等39.4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76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等63.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23.73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减少招商引资专项经费145.34万元、应急专项经费20万元、集中管理政府法律顾问经费42.53万元、察雅县对口援藏专项经费等15.8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44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50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等112.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26.58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减少招商引资专项经费145.34万元、应急专项经费20万元、集中管理政府法律顾问经费42.53万元、察雅县对口援藏专项经费等18.71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27.31万元,下降 90.6%,主要原因是减少招商引资专项经费8.72万元、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及保险等18.59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3.64万元,占8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82.58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减少招商引资专项经费145.34万元、应急专项经费20万元、集中管理政府法律顾问经费42.53万元、察雅县对口援藏专项经费等37.91万元、民生办各种专项经费等36.80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6.86万元,占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7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休人员费用7.4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9.76万元,占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100.46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53万元,增长93.5%,主要原因是增加住房补贴48.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2.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4.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10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等168.10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1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6.11万元,下降 1.9%,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等6.11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844.60万元,下降 99.9%,主要原因是减少昌都市察雅县第二幼儿园建设援助专项资金720万元、65岁以上南岸区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专项124.52万元、2018年走访慰问专项经费0.08万元。本年支出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844.56万元,下降 99.9%,主要原因是减少昌都市察雅县第二幼儿园建设援助专项资金720万元、65岁以上南岸区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专项124.52万元、2018年走访慰问专项经费0.04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56万元,下降70.4%,主要原因是公务出国费用减少17.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26.70万元、国内接待费支出减少28.2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47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公务出国费用减少5.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减少1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5.93万元;国内接待费支出减少1.43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2.36万元,主要是用于参加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办,全国市长研修学院承办的“关于城市绿色发展与品质提升专题研究班”。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64万元,下降88.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出国费用减少17.6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3万元,下降68.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出国费用减少5.13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本年度未发生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9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新购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3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70万元,下降55.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93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6.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企业,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22万元,下降80.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3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次;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677人(其中:外事接待2批次22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3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3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租赁费、培训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36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费用减少49.3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65岁以上南岸区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专项136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40.7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政府政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政府工作专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5.56万元,执行数为195.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市对区考核工作任务,二是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全年工作任务。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名称 |
政府政务专项经费 |
联系人 |
||||
主管部门 |
预算单位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
年度总金额 |
200 |
195.56 |
195.56 |
100% |
||
其中:财政 资金 |
200 |
195.56 |
195.56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市对区考核工作任务、区政府交办的全年工作任务 |
完成市对区考核工作任务、区政府交办的全年工作任务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向市报送政务信息 |
条 |
180条 |
180条 |
|||
政务要情 |
期 |
50期 |
50期 |
|||
完成市对区考核工作任务 |
% |
90% |
90% |
|||
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全年工作任务 |
% |
100% |
100% |
|||
保障全区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
% |
100% |
100% |
|||
其他说明 |
涉及该项目绩效的其他情况说明。若无,则不填。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民生办的65岁以上南岸区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由区财政局委托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本次绩效评价对区民生办、人保公司和抽查的5个镇街作为评价样本,计算得到本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82.50分,评价等级为“良”。
绩效评价指标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9年度65岁以上南岸区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政策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投入 |
项目立项 |
项目决策过程 |
符合重庆市民生工作精神 |
3.00 |
项目的决策是否有依据,是否符合重庆市民生工作精神 |
项目决策是否符合重庆市民生工作精神:符合得2分,不符合不得分。 |
3.00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00 |
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1分)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1分) |
1.00 |
根据南岸区民生办公室提供的自评表显示,该项目的绩效指标为理赔率、覆盖率、受益率、知晓率和媒体宣传率等。绩效目标未细分,较为笼统。扣2分。 | ||
绩效指标合理性 |
绩效指标合理性 |
2.00 |
绩效目标是否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项目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
2.00 |
|||
总控分配 |
资金分配依据 |
政策经办机构是否达标 |
1.00 |
政策经办机构达标得1分,不达标不得分。 |
1.00 |
|||
管理 |
业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00 |
是否建立制度,以规范评定行为,且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
①保险公司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制度得4分,否则不得分。 |
2.50 |
区民生办未建立相关业务管理制度。扣2.50分。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7.00 |
建立监管机制,并有效进行监管;是否建立退出机制。 |
①民生办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监管制度;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4.00 |
区民生办未制定监管制度,扣2分;区民生办和人保公司无法提供每月工作台账报告,仅有2019年度赔付明细表,扣1.00分。 | ||
资金管理 |
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00 |
项目资金管理是否建立制度,控制是否合法、合规 |
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1分)。 |
3.00 |
||
账务处理合规性 |
账务处理合规性 |
4.00 |
实施单位是否对专项资金单独核算,是否有审批程序。 |
专项资金单独核算(2分);资金存在结余是否上缴财政(2分)。 |
4.0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00 |
实施单位是否存在虚假行为,是否实现专款专用。 |
资金的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2分),专项资金的列支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4分),虚列(套取)扣1-2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1-2分,超标准开支扣1-2分 |
6.00 |
|||
资金到位 |
资金到位及时率 |
6.00 |
是否在文件规定时间收到财政拨付的补助资金 |
100%得6分,90%-100%得分4分,80%-90%得2分,80%以下不得分。 |
6.00 |
|||
产出 |
项目产出 |
理赔率 |
理赔率 |
6.00 |
参保受益对象获赔率 |
获赔率95%-100%得6分,90%-95%得4分,85%-90%得2分,低于85%不得分 |
6.00 |
|
覆盖率 |
覆盖率 |
4.00 |
政策是否全面覆盖符合要求的人群 |
覆盖率100%得4分,低于100%不得分。 |
4.00 |
|||
及时性 |
理赔的及时性 |
12.00 |
根据理赔流程,保障理赔及时有效。 |
1、出险报案24小时内接案得2分,24小时以后接案不得分; |
12.00 |
|||
投诉率 |
投诉率 |
8.00 |
建立投诉处理制度,保障投诉畅通以及投诉率。 |
1、建立相关投诉制度得2分,未建立不得分; |
8.00 |
|||
效果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社会知晓率 |
10.00 |
该项目的知晓率 |
评分标准:90%以上得10分,80%-90%得8分,70%-80%得6分,60-70%得4分,50%-60%得2分,50%以下不得分 |
- |
根据本次实地调查南坪街道、花园路街道、天文街道、涂山镇和长生桥镇65岁人员(共计101人次),该政策知晓率为47.52%。 |
可持续影响 |
补助政策是否可持续 |
10.00 |
补助政策是否符合民生需求,群众是否仍有意愿继续保留该政策 |
①是否符合民生需要,符合2分,不符合不得分 ②群众是否要求保留该政策,要求保留的达95%以上得8分,90%-95%得6分,85%-90%得4分,80-85%得2分,80%以下不得分 |
10.0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0 |
服务对象对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95%-100%满意得10分,90%-95%得8分,85%-90%得6分,80-85%得4分,75%-80%得2分,75%以下不得分 |
10.00 |
89.11%人群表示满意;10.89%人群表示基本满意。 | ||
合计 |
100.00 |
82.50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988701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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