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南岸区总工会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基层工作部;3、服务发展部;4、职工服务部;下设1个事业单位:南岸区职工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工会的指示精神,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领导全区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
(二)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
(四)推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精神文化利益及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五)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六)协助区、乡(镇)党委和区直机关工委及区属各企事业党组织管理同级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协管制度,负责全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七)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化、学法律、学技术、学管理,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组织职工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八)负责做好全国、全市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荣誉的推荐及南岸区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荣誉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十)负责全区工会系统的对外联络工作,发展同其他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及工会的经济、技术、文化、人才交流与合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南岸区总工会20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9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117.49万元,项目支出收入76.28万元),上年结余0.77万元,总计194.54万元。
南岸区总工会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94.54万元,包括基础支出(118.26万元)和项目支出(76.28万元)两部分。其中群团事务支出101万元(用于日常工作运行,包括办公费、物业费、劳务费、商品服务支出、人员工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各项费用);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76.79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医疗保障支出8.94万元(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住房保障支出6.25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76.28万元,用于金秋助学、劳模补助及慰问、四节慰问、元旦春节送温暖。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2014年减少了24%,主要原因在于本级财政专项预算减少。2015年支出较2014年减少25%,主要是因2015年建档困难职工、五老人员人数变化专项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经费:南岸区总工会2015年未发生因公出国经费。
2、公务接待费: 因经费管理方式,区总工会“公务接待费”经费未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反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南岸区总工会2015年有公务车3台,因经费管理方式,区总工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未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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