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工会的指示精神,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领导全区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
2、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
4、推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精神文化利益及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5、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6、协助区、街镇党(工)委和区直机关工委及区属各企事业党组织管理同级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协管制度,负责全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7、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化、学法律、学技术、学管理,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组织职工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8、负责做好全国、全市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荣誉的推荐及南岸区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荣誉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10、负责全区工会系统的对外联络工作,发展同其他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及工会的经济、技术、文化、人才交流与合作。
(二)机构设置。
南岸区总工会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服务发展部、基层工作部以及职工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00.7万元,支出总计200.7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16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中的购房补贴较2015年有小幅度增长以及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的增加。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0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7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7万元,占58%;项目支出84.23万元,占42%。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与上年相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6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中的购房补贴较2015年有小幅度增长以及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和购房补贴预算。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6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中的购房补贴较2015年有小幅度增长以及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和购房补贴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相关预算。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71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群众团体事务中事业运行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4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9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8万元,占2%,与年初预算数相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相关预算;住房保障支出11.78万元,占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38万元,较上年减少0.6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公用经费11.09万元,较上年减少1.12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来源渠道造成。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及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来源渠道造成。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原因是2016年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公务接待人员批次数量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2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91元,车均维护费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为产生机关运行经费,与2015年相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未产生政府采购支出费用。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988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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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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