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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部门财政预算>南滨路建设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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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8-03-02
  • [ 发布日期 ]
  • 2018-03-02
2018年南滨路管委会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03-02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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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3-02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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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南滨路管理委员会根据2017年3月21日南岸区委常委会第9期会议精神,将弹子石CBD管委会与南滨路管委会实行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并逐步过渡为一套班子的原则,根据南岸编委〔2017〕8号文件精神,将重庆市南滨路滨江旅游经济示范带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更名为重庆市南滨路管理委员会,为区政府举办的全额拨款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7个,核定事业编制28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7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

南滨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隶属南滨路管理委员会。开发公司招聘人数为26人。

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机关及管理党组织的党的建设及群团工作;二是负责开展区域内重大规划专题研究,组织编制有关法定规划和专业专项规划,依法组织实施城乡规划;三是负责区域内城市建设、旧城改造、业态布局、产业定位和发展、招商引资、资产管理、提档升级等工作的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服务协调;四是负责区域内主干道及与南滨路相连的支干道路口城市综合管理。负责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等日常管理、设施建设维护和综合行政执法,参与负责户外招牌、灯饰的备案管理,城市道路占道挖掘的日常管理;参与区域内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查及验收;五是负责办理征收项目的前期手续,筹集项目所需资金和落实安置房源,配合开展征收实施工作;六是负责职能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综合统计、节能减排工作;七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6.77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0.28万元,上年结余56.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6.77万元,比2017年减少125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8万元,比2017年增加28.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55.97万元,比2017年减少1284.88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完工的项目已支付了工程进度款,主要用于南滨路灯饰工程、续建项目等。

重庆市南滨路管理委员会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与2017年持平;重庆市南滨路管理委员会2017-2018年未购置公务车。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4.25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35 万元,减少6.81 %。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171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12.4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55.97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重庆市南滨路管委会资产总额2747.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81.76万元,固定资产总额634.59万元,其中:房屋面积2366平方米,价值371.53万元、车辆9辆,价值128.0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1.42万元。

四、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编制填写)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附件:2018年南滨路管委会预算情况说明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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