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负责机关及管理党组织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开展区域内重大规划专题研究、组织编制有关法定规划和专业专项规划,依法组织实施城乡规划;负责区域内商业业态布局、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招商引资、城市建设提档升级以及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推动改善城镇工业用地低效用地发展;负责区域内即三条上干道和五条商业步行街的城市综合管理,设施维护和综合行政执法,负责户外招牌的备案管理,临时占道的日常管理;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相关国有资产;负责职能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综合统计、节能减排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南岸编委〔2020〕32号文,本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编制数28人,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行政部、党群工作部、招商服务部、经济发展部、规划工程部、城市管理部、社会事务部。下属0个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6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2.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减少657.81万元,一是因为人员和公用支出增加22.19万元;二是因为城市管理体制调整,减少商圈清扫保洁项目130万,减少市政设施商圈管护项目5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62.6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7.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7.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6.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21.2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减少657.8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2.1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680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体制调整,减少商圈清扫保洁项目130万元,减少市政设施商圈管护项目55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2.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2.68 万元,较2020年减少65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28.68万元,比2020年增加22.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支出增加22.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434万元,比2020年减少680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体制调整,减少商圈清扫保洁项目130万元,减少市政设施商圈管护项目550万元。主要用于党群服务中心运行、招商引资、安全维稳和建设整治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3.71万元,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一致;公务接待费6.71万元,与2020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与2020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2020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3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龙会,联系方式:023-6283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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