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拟订区与镇(南山街道)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算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收取区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区政府外债,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代表区政府开展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相关内设机构。设立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债务科)、行政事业财务科、社会保障科、经济建设科、产业科、农业科、会计法监科(行政审批科)、采购办10个内设机构,及下属二级单位,分别为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南岸区支付中心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重庆市南岸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1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16.91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439.2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投资审计经费、财政干部财会培训等。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1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74.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165.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3.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2.9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439.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1.7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5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6.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6.91万元,比2021年增加43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91万元,比2021年减少11.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76万元,比2021年增加451万元,主要原因是投资审计经费、财政干部财会培训等,主要用于财政干部培训、软件维护费及政府投资审计重点工作。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1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3万元,比2021年减少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3万元,比2021年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投资审计工作增加的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21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作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1.6万元,比上年减少56.19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调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7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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