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南岸区妇女联合会(简称南岸区妇联)成立于1951年,是中共南岸区委领导下的全区各界妇女群众团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性和社会性,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南岸区妇联的基本职能是: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内设职能科室一个: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一个:南岸区妇女儿童中心。
(二)单位职能
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区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反映妇女儿童的要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全面提高素质,促成妇女人才成长;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服务。针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存在的问题,协调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积极加以解决,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加强与各界妇女的团结,发展同各界妇女朋友的联系交往,促进妇女事业的发展。协助政府推动“两纲”、“两法”的贯彻实施及监督评估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全区现有15个街镇妇联、151个村居妇代会。区妇联还负责对南岸区女企业家协会等团体会员和区直机关妇工委等36个单位妇工委(妇委会)的工作指导。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329.37万元,上年结转5.65万元,总计335.02万元,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其中:基本支出164.18万元,用于妇联和妇女儿童中心的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包括商品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及住房保障等各项费用。项目支出170.84万元,主要用于妇女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经费;妇儿工委工作经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经费;社区妇联工作经费;六一、家庭文化建设工作经费;家庭教育工作、未成年教育、平安家庭建设以及三八节系列庆祝活动等工作经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3万元,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1.3万元,用于我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单位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三)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重庆市南岸区妇联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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