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1. 单位主要职能
中共重庆市南岸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南岸区监察委员会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中共重庆市南岸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重庆市南岸区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中共重庆市南岸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重庆市南岸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2. 单位机构部门情况
南岸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设17个部室和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南岸区廉政教育中心,南岸区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中心。下设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4个派出监察室。
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员会工作机构。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90.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0.51万元,比2018年增加336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0.51万元,比2018年增加2211.12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本单位机构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20万元,比2018年增加1154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职能职责范围扩大等,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大案要案查办、巡察工作和派出派驻机构运行等重点工作。
南岸区纪委监委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5.48万元,比2018年增加7.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暂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2.48万元,比2018年增加7.08万元,主要是因为监察体制改革,机构数、人员数增加,案件办案等业务工作量增加,客观上办案车辆使用及维护量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51.84万元,比上年增加873.84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2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南岸区纪委监委资产总额2343.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54.37万元,固定资产688.8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76.26万元。
5、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彭湃,电话:023-6298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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