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代表大会是南岸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区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辖区广大选民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区人民代表大会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选举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本级各国家机关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南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南岸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闭会期间对南岸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南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备案审查办公室、信息中心、人事代表工委、预算工委、经济工委、城环工委、政法工委和科教工委10个委室。现有编制数42名(其中行政编制28名,工勤编制6名,事业编制8名),实有人数94人(含离退休)。南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是代表南岸区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日常事务的处理。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南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当年预算支出总计2012.97万元(上年结转0.43万元、2017年预算2012.5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1274.54万元,用于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基本经费运行,包括商品服务支出、人员工资、医保及住房公积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各项费用。项目支出738万元,包括人代会、“一府两院”暨经开区半年工作会经费、参加市人大活动专项和代表主题活动经费、各种课题调研经费和宣传工作专项经费区代表活动经费以及市代表活动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南岸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拟安排公务接待费6万元,主要用于市、区人民代表工作接待、外地人大学习交流接待以及其他公务接待。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拟安排40万元,用于常委会机关车辆(包括调用车辆)的日常维护及运行。
重庆市南岸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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