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对全区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农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优秀中青年干部及国家公务员的轮训、培训任务:增强培训人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锻炼,培养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队伍。
2、面向社会举办各类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为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
3、开展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党的基本理论的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培养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和理论队伍。
4、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培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统一战线其他方面代表人士及统战工作干部;开展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中华文化交流和海外联谊活动。
(二)单位构成
党校单位内设5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教研室、教务科、培训科、后勤科(信息科)。现有在编人员28人,其中参公人员18人,参公工勤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28人。
1、办公室
负责文秘档案,组织、纪检、监察、统战、信访、人事、机构编制、劳动、财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教研室
负责教学、科研、调研、校刊,计算机培训工作。
3、教务科
负责招生、学员管理、学籍管理、教材管理、教学安排等教务工作。
4、后勤科(信息科)
负责全校后勤事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组织实施、技术保障、设备维护等相关职能职责。
5、培训科
负责计划外培训规划、培训管理、项目开发、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等相关职能职责。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35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0.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237.90万元,主要是基本收入预算增加42.9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收入预算增加195万元,主要原因是干部培训费项目收入预算增加19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35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1133.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9.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8.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4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237.9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2.9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95万元,主要原因是干部培训费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9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0.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0.63万元,比2020年增加23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63万元,比2020年增加42.9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12万元,比2020年增加195万元,主要原因是干部培训费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95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中共南岸区委党校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9.98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8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1.08万元,比上年增加37.6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9.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8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9.5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1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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