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承担对全区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的轮训培训。
2. 开展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基本理论的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3.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培训统战干部,培养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人才,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有关专题培训班。开展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宣传,推进理论创新。
(二)单位构成
党校单位内设6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教务科、教研室、社教科、培训科、后勤科(信息科)。现有在编人员28人,其中参公人员16人,参公工勤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11人。离退休人员30人。
1. 办公室
负责文秘档案,组织、纪检、监察、统战、信访、人事、机构编制、劳动、财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 教务科
负责学员管理、学籍管理、教材管理、教学安排等教务工作。
3. 教研室
负责教学、科研、调研工作。
4. 社教科
负责统战培训工作;负责统战理论研究工作;负责统战文化教育基地现场教学工作。
5. 培训科
负责计划外培训规划、培训管理、项目开发、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等相关职能职责。
6. 后勤科(信息科)
负责全校后勤事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组织实施、技术保障、设备维护等相关职能职责。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32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0.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29.7万元,主要是基本收入预算减少2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32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682.9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72.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7.9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29.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9.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0.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0.93万元,比2021年减少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8.93万元,比2021年减少29.7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减少了50.35万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了20.65万元;项目支出512万元,与2021年持平。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与2021年持平,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南岸区委员会党校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比2021年减少2.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2万元,比2021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1年减少0.9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3.26万元,比上年减少137.82万元,主要原因为用于邮电费、水电气费、物管费、差旅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减少。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12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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